國務院關於同意成立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成立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的批覆
國函〔1996〕23號
1996年3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同意成立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的批覆
國函〔1996〕23號

煤炭部、地礦部、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

煤炭部、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關於組建中國煤層氣勘探開發總公司的請示》(煤辦字〔1995〕第31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由煤炭部、地礦部、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聯合組建中聯煤層氣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聯公司)。中聯公司的主要任務是從事煤層氣資源的勘探、開發、輸送、銷售和利用。中聯公司勘探、開發、利用煤層氣資源項目的審批,按基本建設程序辦理。

二、中聯公司註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由煤炭部、地礦部、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各自籌1/3。

三、中聯公司享有對外合作進行煤層氣勘探、開發、生產的專營權。但對外合作勘探開發區塊,要報國務院審批。

四、煤層氣資源勘探開發管理工作,參照國務院批准的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採管理模式,暫由國家計委歸口管理。

五、為便於公司股東單位互相協調,同意中聯公司掛靠煤炭部。

                                           國 務 院

                                   一九九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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