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撤銷江寧縣設立南京市江寧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撤銷江寧縣設立南京市江寧區的批覆
國函〔2000〕13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0年12月2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4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1年第4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江寧縣設立南京市江寧區的請示》(蘇政發〔2000〕96號)收悉。同意撤銷江寧縣,設立南京市江寧區,以原江寧縣的行政區域為江寧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東山鎮。

江寧區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