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2002年)
國務院關於同意江蘇省調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02〕2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2年4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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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南京市部分縣區行政區劃的請示》(蘇政發〔2001〕16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南京市浦口區和江浦縣,設立新的南京市浦口區,以原浦口區和原江浦縣的行政區域為浦口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珠江鎮。
二、撤銷南京市大廠區和六合縣,設立南京市六合區,以原大廠區和原六合縣的行政區域為六合區的行政區域。區人民政府駐雄州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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