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北省調整邯鄲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北省調整邯鄲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16〕15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6年9月14日
官方來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邯鄲市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請示》(冀政呈〔2016〕24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肥鄉縣,設立邯鄲市肥鄉區,以原肥鄉縣的行政區域為肥鄉區的行政區域,肥鄉區人民政府駐肥鄉鎮廣安東路1號。

二、同意撤銷永年縣,設立邯鄲市永年區,以原永年縣的行政區域(不含南沿村鎮、小西堡鄉、姚寨鄉)的行政區域為永年區的行政區域,永年區人民政府駐臨洺關鎮洺州大道25號。

三、同意撤銷邯鄲縣,將原邯鄲縣的河沙鎮鎮、南堡鄉、代召鄉劃歸邯鄲市邯山區管轄;將原邯鄲縣的尚璧鎮、南呂固鄉、兼莊鄉、三陵鄉劃歸邯鄲市叢台區管轄。

四、同意將磁縣的高臾鎮、光祿鎮、辛莊營鄉、花官營鄉、台城鄉劃歸邯鄲市邯山區管轄;將磁縣的林壇鎮、南城鄉劃歸邯鄲市復興區管轄;將原永年縣的南沿村鎮、小西堡鄉、姚寨鄉劃歸邯鄲市叢台區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走以人為本、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文化傳承的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提高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綜合承載能力。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行政區劃調整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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