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的批覆
國函〔1994〕2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4年4月4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4年/第9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4年第9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的請示》(湘政〔1993〕14號)收悉。國務院同意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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