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的批覆 國函〔1994〕2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4年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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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的請示》(湘政〔1993〕14號)收悉。國務院同意大庸市更名為張家界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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