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撤銷懷化地區設立地級懷化市及洪江市與黔陽縣合併設立新的縣級洪江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撤銷懷化地區設立地級懷化市及洪江市與黔陽縣合併設立新的縣級洪江市的批覆
國函〔1997〕10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1997年11月29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7年/第38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7年第38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懷化地區設立地級懷化市的請示》(湘政〔1997〕4號)和《關於撤銷洪江市和黔陽縣合併設立洪江市並定市人民政府駐地於黔城鎮的請示》(湘政〔1997〕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撤銷懷化地區和縣級懷化市,設立地級懷化市,市人民政府駐新設立的鶴城區迎豐中路。

二、懷化市新設鶴城區和中方縣。

鶴城區:轄原縣級懷化市的迎豐、城中、城北、紅星、坨院5個街道和盈口、楊村、鴨嘴岩、石門、黃金坳、蘆坪、賀家田、涼亭坳8個鄉。區人民政府駐府星路。

中方縣:轄原縣級懷化市的瀘陽、花橋、中方、牌樓、銅灣5個鎮和爐亭坳、桐木、下坪、聶家村、龍場、銅鼎、丁家、新路河、袁家、新建、蔣家、石寶、接龍、鐵坡、活水、錦溪16個鄉及蒿吉坪瑤族鄉。縣人民政府駐中方鎮。

三、同意撤銷洪江市和黔陽縣,合併設立新的洪江市(縣級),以原洪江市和黔陽縣的行政區域為新的洪江市的行政區域。洪江市人民政府駐黔城鎮。

四、懷化市轄原懷化地區的沅陵縣、辰谿縣、漵浦縣、會同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芷江侗族自治縣、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和新設立的中方縣、鶴城區。新設立的洪江市由省直轄。

懷化市、洪江市的各類機構均應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經費和人員編制,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