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漣源地區更名為婁底地區給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湖南省漣源地區更名為婁底地區給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批覆
(82)國函字268號
1982年12月2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八三年/第一號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九日請示悉。同意你省將將漣源地區改名為婁底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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