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福建省調整福州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福建省調整福州市市轄區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1995〕102號 1995年10月2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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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福州市行政區劃及福州市郊區更名為晉安區的請示》(閩政〔1995〕綜85號)及補充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福州市郊區更名為晉安區。
二、同意對福州市市轄區的行政區域作相應調整。
鼓樓區:轄水部、安泰、東街、鼓東、鼓西、華大、南街7個街道,五四街道的思兒亭、湯邊2個居委會,東門街道的東大、溫泉、金湯、瓊河、東水、瓊新、河西、河東、東湖、澳橋、湯門11個居委會,從原郊區劃入的洪山鎮和新店鎮的義井、湖前、2個村委會,從台江區劃入的茶亭街道的斗中、西營里、福中、九福庵4個居委會。區人民政府駐地不變。
台江區:轄瀛洲、新港、後洲、茶亭、洋中、雙杭、蒼霞、幫洲、義洲、上海新村10個街道,從原郊區劃入的台江鎮及所轄的南公、曙光、紅旗、雙豐、紅星5個村委會和洪山鎮的祥坂、長汀、高橋3個村委會。區人民政府駐地不變。
倉山區:轄倉前、對湖、臨江、上渡、下渡、三叉街6個街道,從原郊區劃入的建新、倉山、蓋山、螺洲、城門5個鎮。區人民政府駐地不變。
馬尾區:轄馬尾街道和馬尾鎮,從原郊區劃入的亭江、琅岐2個鎮和鼓山鎮的魁岐、建坂、龍門、雙協、快洲5個村委會。區人民政府駐地不變。
晉安區:轄鼓山、新店、宦溪3個鎮和日溪、嶺頭、紅寮、鼓嶺4個鄉,洪山鎮的東門、紫陽2個村委會,台江鎮的登雲、鶴林、竹嶼、岳峰、象園5個村(居)委會,從鼓樓區劃入的王莊新村、東門、五四3個街道和水部街道的紫陽、紫新、砌池、絲綢廠、福馬5個居委會,從台江區劃入的新港街道的連潘、連輝、象園3個居委會。區人民政府駐鼓山鎮。
三、同意福州市各市轄區的區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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