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設立雙湖縣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設立雙湖縣的批覆
國函〔2012〕19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2年11月15日
官方來源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撤銷尼瑪縣雙湖特別區設立雙湖縣的請示》(藏政發〔2012〕10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設立雙湖縣,將尼瑪縣的措折羅瑪鎮、協德鄉、雅曲鄉、嘎措鄉、措折強瑪鄉、多瑪鄉、巴嶺鄉劃歸雙湖縣管轄,以措折羅瑪鎮、協德鄉、雅曲鄉、嘎措鄉、措折強瑪鄉、多瑪鄉、巴嶺鄉的行政區域為雙湖縣的行政區域。雙湖縣人民政府駐多瑪鄉索嘎南路9號。雙湖縣由那曲地區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區自行解決。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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