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省調整營口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遼寧省調整營口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函〔2004〕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4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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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營口市部分市區行政區劃的請示》(遼政〔2003〕243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將縣級蓋州市的熊岳鎮、蘆屯鎮、紅旗鎮劃歸營口市鮁魚圈區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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