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陝西省寶雞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陝西省寶雞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國函〔2007〕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7年1月18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7年/第8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2007年第8號

陝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寶雞市人民政府遷移辦公駐址的請示》(陝政字〔2006〕8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同意寶雞市人民政府駐地由寶雞市渭濱區經二路遷至寶雞市金台區行政大道。搬遷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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