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破壞經濟秩序確保工業生產正常進行的公告
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破壞經濟秩序 確保工業生產正常進行的公告 1989年6月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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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堅決制止破壞經濟秩序確保工業生產正常進行的公告
編輯近日來,北京平息反革命暴亂的鬥爭已取得了初步勝利。但是,極少數暴亂分子和別有用心的壞人不甘心他們的失敗,到處製造和散布謠言,蠱惑群眾,並煽動一些學生到工廠演講,甚至堵塞工廠大門,阻止工人上班,切斷工廠交通,煽動工人罷工,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企圖通過搞垮經濟來搞亂全國,進而達到推翻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對極少數反動分子的這一罪惡陰謀,必須提高警惕,採取果斷措施,充分予以揭露,並發動和依靠廣大職工群眾,對他們的破壞行為作堅決的鬥爭。為了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確保工業生產的正常進行,特公告如下: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工業生產主管部門,要把保障工業生產的正常進行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抓緊抓好。要依靠廣大職工群眾,充分發揮各級工會組織的作用,維護工廠的生產秩序,確保工業生產的正常進行。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圍困廠礦企業,破壞交通秩序,阻止工人上班。對於極少數壞人煽動破壞生產的行為,要予以充分揭露,並依法懲處。
三、各地公安部門和武警部隊,要加強對重要企業的保衛工作;要抽調適當力量,協助生產企業維護好治安秩序。對破壞生產的極少數壞人,要堅決打擊,絕不手軟。
四、工人階級是工業生產的主力軍,要發揚主人翁的精神,克服困難,堅守崗位,搞好生產。對於破壞生產秩序的任何演說、串聯活動,都要堅決予以批駁和阻止。必要時,可組織「護廠隊」,保衛工廠和工人的勞動成果,維護工廠的正常生產秩序。
五、各級領導要認真組織廣大職工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告全體共產黨員和全國人民書》,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廣大職工認識到,搞好本職工作和生產,是維護國家安定和職工切身利益的實際行動,要團結一致,同心同德,努力創造良好的經濟秩序和生產環境。
以上各點,各地要廣為宣傳,堅決貫徹執行。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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