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對中國民航乘務員張麗萍的嘉獎令
← | 國發〔1989〕45號 | 國務院關於對中國民航乘務員張麗萍的嘉獎令 國發〔1989〕46號 1989年6月29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1990年1月3日國務院對民航2402機組的嘉獎令
(國發〔1990〕3號) 國發〔1989〕47號 |
國務院關於對中國民航乘務員
張麗萍的嘉獎令
國發〔1989〕46號
四月二十四日,中國民航南昌獨立飛行中隊張洪元機組駕駛3482號飛機,執行寧波至廈門5568次航班運輸任務。飛機起飛不久,一名歹徒以炸機相威脅,企圖劫持飛機。機上乘務員張麗萍臨危不懼,機智勇敢,與見義勇為的乘客一起將歹徒制服,保證了飛機安全降落在福州機場,粉碎了一起嚴重劫機事件。
張麗萍同志的英雄事跡,表現了她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民航事業的高尚品德,以及她為維護旅客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不怕流血犧牲的大無畏精神。為了表彰張麗萍同志這一英雄行為,國務院決定授予她「中國民航模範乘務員」的稱號。對見義勇為的乘客,請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彰。
國務院號召全國民航空勤人員和廣大職工向張麗萍同志學習,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確保飛行安全,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全心全意為廣大旅客服務,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貢獻。
國 務 院
一九八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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