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廣東省設置深圳、珠海市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廣東省設置深圳、珠海市的批覆
國發〔1979〕63號
1979年3月5日

廣東省革命委員會:

一九七九年一月十三日報告悉。同意:一、將寶安縣改設為深圳市,以寶安縣的行政區域為深圳市的行政區域,市革命委員會駐深圳;二、將珠海縣改設為珠海市,以珠海縣的行政區域為珠海市的行政區域,市革命委員會駐香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七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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