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家經濟信息自動化管理系統若干問題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家經濟信息自動化管理系統若干問題的批覆 國函〔1986〕25號 1986年2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家經濟信息
自動化管理系統若干問題的批覆
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統計局:
國務院原則同意國家計委《關於建設國家經濟信息自動化管理系統若干問題的請示報告》,現批覆如下:
一、國家經濟信息系統是為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國務院各主要綜合經濟部門進行經濟分析、預測、決策服務的。「七五」期間國家經濟信息系統建設的重點要把主系統建設好。主系統應在已有一定規模的國家計委、國家統計局計算中心系統工程(含各級計委、統計局計算中心)的基礎上進行擴建與延伸。目前,國家只能建設一個統一的國家經濟信息主系統,實行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國務院各主要綜合經濟部門對經濟信息資源的共同利用。
國家經濟信息系統是一項宏大的系統工程,要按照系統工程的方法,搞好總體規劃,嚴格貫徹技術責任制,認真做好系統設計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為了統一領導國家經濟信息系統的建設,加強經濟信息的管理,確定以國家經濟信息主系統為基礎,組建國家經濟信息中心,委託國家計委代管。為使國家經濟信息中心順利進行系統工程建設和更好地進行服務,由國家計委和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組成國家經濟信息管理領導小組。該中心的籌建工作由國家計委經濟信息管理辦公室負責。
國 務 院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