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開放容奇港和開闢容奇至香港客運航線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開放容奇港和開闢容奇至香港客運航線的批覆 國函〔1986〕134號 1986年9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開放容奇港和
開闢容奇至香港客運航線的批覆
國函〔1986〕134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開闢容奇至香港客運航線的再次請示》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開放容奇港和開闢容奇至香港的國輪客運直通航線。
二、同意在容奇港設置口岸檢查檢驗機構,增加人員編制一百七十七人。
三、容奇港正式開放前,由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你省正式宣布通航日期。
四、其它有關事項,由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和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
國 務 院
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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