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開放斗門港和開闢斗門至香港客運航線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開放斗門港和開闢斗門至香港客運航線的批覆
國函〔1987〕173號
1987年10月3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開放斗門港和開闢

斗門至香港客運航線的批覆

國函〔1987〕173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開闢斗門港為對外開放口岸的請示》(粵府〔1987〕70號)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開放斗門港和開闢斗門至香港的國輪客運直通航線。

二、同意在斗門設置口岸檢查檢驗機構,人員編制一百三十人。

三、斗門港正式開放前,由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驗收,合格後由你省正式宣布通航日期。

四、其它有關事項,由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和勞動人事部行文通知。

     國 務 院

       一九八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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