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新聞出版署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新聞出版署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批覆 國函〔1987〕113號 1987年7月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新聞出版署
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的批覆
國函〔1987〕113號
新聞出版署:
(87)新出辦字第320號文收悉。同意你署設立辦公室、研究室、報紙管理局、期刊管理局、圖書管理局、印刷管理局、發行管理局、計劃財務司、人事教育司;所屬處、室限額三十七個;機關行政編制三百人。所需人員除從文化部劃轉過來的以外,新增加的部分在各機關現有人員中調劑解決。
國 務 院
一九八七年七月三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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