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清理和整頓「小錢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清理和整頓「小錢櫃」的通知
國發〔1986〕13號
1986年1月27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清理和整頓「小錢櫃」的通知

 

國發〔1986〕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目前,不少單位在國家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之外,又設立了「小錢櫃」,資金來源有許多是用化公為私、公款私存等不正當手段攫取的。由於這些資金使用不受限制,單位可以任意支配,因而私吞、濫發獎金、套購專控商品等問題十分嚴重,不僅擴大了消費基金,還助長了鋪張浪費等不正之風。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務院決定對「小錢櫃」進行清理和整頓。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當前開展的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把「小錢櫃」作為專題,進行一次認真的清理和整頓。各級財政部門要立即在同級開戶銀行開立「清理整頓小錢櫃資金」專戶。各行政、事業、企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包括全民所有制單位附屬的集體所有制單位,都要把「小錢櫃」資金集中到本單位的財務會計部門。各單位要在一九八六年二月十五日前,將帳面餘額按隸屬關係存入同級財政部門在銀行開立的「清理整頓小錢櫃資金」專戶,聽候處理。逾期不申報上交的,按違反財經紀律論處,並追究單位領導人和財務會計主管人員的責任。

二、各級財政部門應認真審查各單位「小錢櫃」的資金來源。屬於應當上交預算的收入,要按規定交回各級財政。屬於預算外的,應轉入預算外資金,仍歸原單位所有,按規定用途使用;對有些行政、事業單位,可適當增加國庫券派購任務。屬於虛報冒領、截留應上交款項、轉移國家資財等非法所得,應一律沒收,作「其他收入」上交同級財政部門。非國家公款性質的集體互助金、稿費提成等,用於集體福利的正當收支,不屬於「小錢櫃」的範圍。

三、自文到之日起,應停止「小錢櫃」資金的開支。今後,所有單位都不得設置「小錢櫃」,嚴禁化公為私,公款私存。各單位要健全財務會計制度,一切收支都要通過財務會計部門作帳務處理。各級銀行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開戶管理和現金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小錢櫃」清理情況,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審計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將清理「小錢櫃」的情況及時報告財政部;並把近三年來「小錢櫃」的資金來源和去向,如實填列報表,於一九八六年三月底以前報財政部。在清理整頓期間,如有緊急情況必須動用「小錢櫃」資金,要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五、部隊各單位的「小錢櫃」如何清理,請軍委總後勤部根據本通知的精神,規定清理整頓辦法,報財政部備案。部隊清理整頓情況,由總後勤部匯總後,於今年三月底前報財政部,並提出改進意見。

六、有關清理整頓「小錢櫃」的具體事宜,由財政部作出規定。

 

                           國  務  院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