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湖北武漢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有關問題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湖北武漢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有關問題的批覆 國函〔1992〕69號 1992年6月2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湖北武漢港對外國籍
船舶開放有關問題的批覆
國函〔1992〕69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武漢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口岸機構增編及投資預算的請示》(鄂政發〔1991〕114號)、《關於武漢港對外國籍船舶開放新建國際海員俱樂部機構編制及投資預算的請示》(鄂政發〔1992〕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武漢港已經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批准對外國籍船舶開放。
二、為加強對外國籍船舶沿江進入港口及其人員活動的管理,請你省會同省軍區制定安全保密措施。
三、武漢港正式對外國籍船舶開放前,由國務院口岸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後再對外公布。
國務院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本文有刪減)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