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玉門石油管理局劃歸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管理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玉門石油管理局劃歸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管理的批覆
國函〔1990〕63號
1990年8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玉門石油管理局劃歸

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管理的批覆

國函〔1990〕63號

甘肅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將玉門石油管理局上劃中央管理的請示》(甘政發〔1990〕2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玉門石油管理局劃歸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管理。

二、財務關係從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上劃。財政基數的劃轉,按規定應以一九八九年地方財政應補貼油田虧損額為基數,考慮到你省的實際困難,同意按零為基數劃轉,中央財政不增加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一九九○年的虧損指標。一九八九年玉門油田發生的虧損,仍由地方財政彌補。

三、玉門石油管理局上劃後,甘肅省和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過去給玉門石油管理局的一切優惠政策保持不變,根據國家稅收政策規定,依法交納稅金。玉門石油管理局上交稅金超過五千萬元部分,每年由省財政廳負責返還玉門石油管理局用於彌補虧損,若上交稅金不足五千萬元,由玉門石油管理局補足。上述辦法一定六年(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五年)不變。

四、玉門石油管理局應上交的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國家預算調節基金,以及國庫券、特種國債等項收入指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也一併劃轉。

五、玉門石油管理局各種油氣產品的分配,仍按現行辦法執行。油田的物資供應維持原渠道不變。

六、玉門石油管理局的勞動工資指標和幹部管理權限相應劃轉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

請你省抓緊與國家有關部門辦理上劃手續。

                           國 務 院

                         一九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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