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確定三沙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國務院審批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確定三沙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國務院審批的通知 國函〔2013〕2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13年2月4日 |
海南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十四條第二款,國務院確定,三沙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請在辦理城市總體規劃審批時遵照執行。
國務院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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