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 (2021年)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
國發〔2021〕6號
2021年3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
重點工作分工的意見
國發〔20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部署,做好今年政府工作,實現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現就《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點工作,提出分工意見如下:

一、落實2021年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和主要預期目標

(一)總體要求。

1.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系統觀念,鞏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科學精準實施宏觀政策,努力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堅持擴大內需戰略,強化科技戰略支撐,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以優異成績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今年發展主要預期目標。

2.堅定信心,攻堅克難,鞏固恢復性增長基礎,努力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以上;城鎮新增就業110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5.5%左右;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進出口量穩質升,國際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穩步增長;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糧食產量保持在1.3萬億斤以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國家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三)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

3.堅持常態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繼續毫不放鬆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抓好重點區域和關鍵環節防控,補上短板漏洞,嚴防出現聚集性疫情和散發病例傳播擴散,有序推進疫苗研製和加快免費接種,提高科學精準防控能力和水平。(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保持宏觀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可持續性,促進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

(四)在區間調控基礎上加強定向調控、相機調控、精準調控。

4.宏觀政策要繼續為市場主體紓困,保持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轉彎,根據形勢變化適時調整完善,進一步鞏固經濟基本盤。科學把握國內經濟運行態勢,深入分析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實施政策預調微調,穩定市場預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五)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質增效、更可持續。

5.今年赤字率擬按3.2%左右安排、比去年有所下調,不再發行抗疫特別國債。財政支出總規模比去年增加,重點仍是加大對保就業保民生保市場主體的支持力度。中央本級支出繼續安排負增長,進一步大幅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7.8%、增幅明顯高於去年,其中均衡性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等增幅均超過10%。建立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並擴大範圍,將2.8萬億元中央財政資金納入直達機制、規模明顯大於去年,為市縣基層惠企利民提供更加及時有力的財力支持。各級政府都要節用為民、堅持過緊日子,確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減,助力市場主體青山常在、生機盎然。(財政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六)優化和落實減稅政策。

6.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需要再幫一把。繼續執行制度性減稅政策,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實施新的結構性減稅舉措,對沖部分政策調整帶來的影響。將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各地要把減稅政策及時落實到位,確保市場主體應享盡享。(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七)穩健的貨幣政策要靈活精準、合理適度。

7.把服務實體經濟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處理好恢復經濟與防範風險的關係。(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貨幣供應量和社會融資規模增速與名義經濟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宏觀槓桿率基本穩定。(人民銀行牽頭,年內持續推進)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8.進一步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延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加大再貸款再貼現支持普惠金融力度。(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3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延長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完善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財政部牽頭,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完善金融機構考核、評價和盡職免責制度。引導銀行擴大信用貸款、持續增加首貸戶,推廣隨借隨還貸款,使資金更多流向科技創新、綠色發展,更多流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受疫情持續影響行業企業給予定向支持。(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增長30%以上。(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牽頭,12月底前完成)創新供應鏈金融服務模式。(人民銀行牽頭,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適當降低小微企業支付手續費。(人民銀行牽頭,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優化存款利率監管,推動實際貸款利率進一步降低,繼續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讓利。今年務必做到小微企業融資更便利、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八)就業優先政策要繼續強化、聚力增效。

9.着力穩定現有崗位,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給予必要的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延續降低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率,擴大失業保險返還等階段性穩崗政策惠及範圍,延長以工代訓政策實施期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拓寬市場化就業渠道,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推動降低就業門檻,動態優化國家職業資格目錄,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支持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快推進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對靈活就業人員給予社保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推動放開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牽頭,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做好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工作,完善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困難人員就業幫扶政策,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退役軍人部、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10.拓寬職業技能培訓資金使用範圍,開展大規模、多層次職業技能培訓,完成職業技能提升和高職擴招三年行動目標,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運用就業專項補助等資金,支持各類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零工市場建設,廣開就業門路,為有意願有能力的人創造更多公平就業機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三、深入推進重點領域改革,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九)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

11.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繼續放寬市場准入,開展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將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國務院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司法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實行中小微企業簡易註銷制度。(市場監管總局牽頭,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7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實施工業產品准入制度改革。(國務院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司法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進汽車、電子電器等行業生產准入和流通管理全流程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12.把有效監管作為簡政放權的必要保障,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取消或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完善分級分類監管政策,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提升監管能力,加大失信懲處力度,以公正監管促進優勝劣汰。(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適時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科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0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推動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國務院辦公廳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1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企業和群眾經常辦理的事項,今年要基本實現「跨省通辦」。(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林草局、國家郵政局、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當年任務)

(十)用改革辦法推動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13.推進能源、交通、電信等基礎性行業改革,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收費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郵政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允許所有製造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清理用電不合理加價,繼續推動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12月底前完成)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堅決整治違規設置妨礙貨車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寬設施和檢查卡點。(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取消港口建設費,將民航發展基金航空公司徵收標準降低20%。(財政部、交通運輸部、中國民航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鼓勵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地方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14.推動各類中介機構公開服務條件、流程、時限和收費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要嚴控非稅收入不合理增長,嚴厲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不得擾民漁利,讓市場主體安心經營、輕裝前行。(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稅務總局、民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一)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15.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各類市場主體都是國家現代化的建設者,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國務院國資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破除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各種壁壘。弘揚企業家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健全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國家支持平台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同時要依法規範發展,健全數字規則。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堅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十二)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

16.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加大預算公開力度,精簡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的辦理流程和手續。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財政部牽頭,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健全地方稅體系。(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多渠道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強化公司治理。(銀保監會、財政部、人民銀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銀保監會牽頭,人民銀行、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進政策性銀行分類分賬改革。(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提升保險保障和服務功能。(銀保監會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穩步推進註冊制改革,完善常態化退市機制,加強債券市場建設,更好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作用,拓展市場主體融資渠道。(證監會、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強化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科技監管,確保金融創新在審慎監管的前提下進行。完善金融風險處置工作機制,壓實各方責任,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四、依靠創新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新動能

(十三)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17.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推進國家實驗室建設,完善科技項目和創新基地布局。實施好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程,深入謀劃推進「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改革科技重大專項實施方式,推廣「揭榜掛帥」等機制。(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中科院、工程院、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國際和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增強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帶動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發展疾病防治攻關等民生科技。(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促進科技開放合作。(科技部、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科院、工程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家知識產權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弘揚科學精神,營造良好創新生態。(科技部牽頭,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中國科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基礎研究是科技創新的源頭,要健全穩定支持機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級基礎研究支出增長10.6%,落實擴大經費使用自主權政策,優化項目申報、評審、經費管理、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努力消除科研人員不合理負擔,使他們能夠沉下心來致力科學探索,以「十年磨一劍」精神在關鍵核心領域實現重大突破。(財政部、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國防科工局、中科院、工程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四)運用市場化機制激勵企業創新。

18.促進科技創新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更好發揮創新驅動發展作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鼓勵領軍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拓展產學研用融合通道,健全科技成果產權激勵機制,完善創業投資監管體制和發展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人民銀行、證監會、銀保監會、全國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縱深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製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稅收優惠機制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着力推動企業以創新引領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牽頭,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十五)優化和穩定產業鏈供應鏈。

19.繼續完成「三去一降一補」重要任務。(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對先進製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提高製造業貸款比重,擴大製造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投資。(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增強產業鏈供應鏈自主可控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實施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和中小微企業協作配套作用。(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發展工業互聯網,促進產業鏈和創新鏈融合,搭建更多共性技術研發平台,提升中小微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科技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7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加大5G網絡和千兆光網建設力度,豐富應用場景。(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加強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統籌新興產業布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質量基礎設施建設,深入實施質量提升行動,完善標準體系,促進產業鏈上下游標準有效銜接,弘揚工匠精神,以精工細作提升中國製造品質。(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科技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全國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五、堅持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充分挖掘國內市場潛力

(十六)穩定和擴大消費。

20.緊緊圍繞改善民生拓展需求,促進消費與投資有效結合,實現供需更高水平動態平衡。(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健全城鄉流通體系,加快電商、快遞進農村,擴大縣鄉消費。(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交通運輸部、國家郵政局、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取消對二手車交易不合理限制,增加停車場、充電樁、換電站等設施,加快建設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發展健康、文化、旅遊、體育等服務消費。鼓勵企業創新產品和服務,便利新產品市場准入,推進內外貿產品同線同標同質。保障小店商鋪等便民服務業有序運營。運用好「互聯網+」,推進線上線下更廣更深融合,發展新業態新模式,為消費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務和產品。引導平台企業合理降低商戶服務費。(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監管總局、體育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郵政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穩步提高消費能力,改善消費環境,讓居民能消費、願消費,以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七)擴大有效投資。

21.今年擬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3.65萬億元,優化債券資金使用,優先支持在建工程,合理擴大使用範圍。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6100億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繼續支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工程,推進「兩新一重」建設,實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項目,建設信息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發展現代物流體系。政府投資更多向惠及面廣的民生項目傾斜,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5.3萬個,提升縣城公共服務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民政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能源局、中國民航局、國家鐵路局、國家郵政局、國家鄉村振興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簡化投資審批程序,推進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完善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政策,進一步拆除妨礙民間投資的各種藩籬,在更多領域讓社會資本進得來、能發展、有作為。(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六、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增收

(十八)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22.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對脫貧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保持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國家鄉村振興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促進脫貧人口穩定就業,加大技能培訓力度,發展壯大脫貧地區產業,做好易地搬遷後續扶持,分層分類加強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供銷合作總社、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國家鄉村振興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機制,發揮中央單位和社會力量幫扶作用,繼續支持脫貧地區增強內生發展能力。(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5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十九)提高糧食和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

23.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和優良品種選育推廣,開展農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農業農村部、科技部牽頭,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提高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和質量,完善灌溉設施,強化耕地保護,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推進農業機械化、智能化。(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建設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建設農業現代化示範區。(農業農村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穩定種糧農民補貼,適度提高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擴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險試點範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抓好農業生產。穩定糧食播種面積,提高單產和品質。多措並舉擴大油料生產。發展畜禽水產養殖,穩定和發展生豬生產。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農業農村部牽頭,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保障農產品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開展糧食節約行動。保障好14億人的糧食安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紮實推進農村改革和鄉村建設。

24.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穩步推進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加快發展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深化供銷社、集體林權、國有林區林場、農墾等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供銷合作總社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比例。(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強化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啟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鄉村振興局、財政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文化和旅遊部、廣電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快發展鄉村產業,壯大縣域經濟,加強對返鄉創業的支持,拓寬農民就業渠道。千方百計使億萬農民多增收、有奔頭。(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供銷合作總社、共青團中央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七、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外貿外資穩中提質

(二十一)推動進出口穩定發展。

25.加強對中小外貿企業信貸支持,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優化承保和理賠條件,深化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商務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外匯局、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8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穩定加工貿易,發展跨境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支持企業開拓多元化市場。發展邊境貿易。創新發展服務貿易。(商務部牽頭,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優化調整進口稅收政策,增加優質產品和服務進口。(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加強貿易促進服務,辦好進博會、廣交會、服貿會及首屆中國國際消費品博覽會等重大展會。(商務部牽頭,上海市、廣東省、北京市、海南省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1月底前完成)推動國際物流暢通,清理規範口岸收費,不斷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郵政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二)積極有效利用外資。

26.進一步縮減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0月底前完成)推動服務業有序開放,增設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制定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商務部牽頭,10月底前完成)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強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創新,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自貿試驗區統籌發展,發揮好各類開發區開放平台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科技部、海關總署與海南省人民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8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依法保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歡迎外商擴大在華投資,分享中國開放的大市場和發展機遇。(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三)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

27.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堅持以企業為主體、遵循市場化原則,健全多元化投融資體系,強化法律服務保障,有序推動重大項目合作,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對外投資合作質量效益。(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交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四)深化多雙邊和區域經濟合作。

28.實施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更好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堅定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推動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儘早生效實施、中歐投資協定簽署,加快中日韓自貿協定談判進程,積極考慮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商務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在相互尊重基礎上,推動中美平等互利經貿關係向前發展。(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與世界各國擴大相互開放,實現互利共贏。(商務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八、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二十五)繼續加大生態環境治理力度。

29.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鞏固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成果,促進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強化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和聯防聯控,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中國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和城市黑臭水體,提高城鎮生活污水收集和園區工業廢水處置能力,嚴格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嚴禁洋垃圾入境。有序推進城鎮生活垃圾分類處置。推動快遞包裝綠色轉型。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收集處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郵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研究制定生態保護補償條例。落實長江十年禁漁,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科學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持續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推進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讓我們生活的家園擁有更多碧水藍天。(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司法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二十六)紮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

30.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大力發展新能源,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有序發展核電。擴大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範圍,促進新型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和產品研發應用,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推動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加快建設全國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完善能源消費雙控制度。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以實際行動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應有貢獻。(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外交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能源局、國家國防科工局、國家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實施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項政策,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人民銀行牽頭,生態環境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6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九、切實增進民生福祉,不斷提高社會建設水平

(二十七)發展更加公平更高質量的教育。

31.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加快補齊農村辦學條件短板。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入園率,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支持社會力量辦園。鼓勵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加強縣域高中建設。增強職業教育適應性,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辦好特殊教育、繼續教育,支持和規範民辦教育發展。分類建設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加快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加強基礎學科和前沿學科建設,促進新興交叉學科發展。支持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加大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力度。發揮在線教育優勢,完善終身學習體系。倡導全社會尊師重教。深化教育評價改革,健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規範校外培訓。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在教育公平上邁出更大步伐,更好解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問題,高校招生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和農村地區傾斜力度,努力讓廣大學生健康快樂成長,讓每個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教育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國家衛生健康委、體育總局、國家民委、全國婦聯、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農業農村部、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健全教師工資保障長效機制,加大對鄉村教師培訓、在職提升學歷、職稱評定的政策傾斜,改善鄉村教師待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牽頭,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今年財政支出要更多向量大面廣的民生領域傾斜,特別是義務教育和基本醫療。(財政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12月底前完成)

(二十八)推進衛生健康體系建設。

32.堅持預防為主,持續推進健康中國行動,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體育總局、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強化基層公共衛生體系,創新醫防協同機制,健全公共衛生應急處置和物資保障體系,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加強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服務。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擴大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試點,加強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縣級醫療服務能力,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堅持中西醫並重,實施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醫保局、國家藥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支持社會辦醫,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規範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強化食品藥品疫苗監管。(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優化預約診療等便民措施,努力讓大病、急難病患者儘早得到治療。(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要多措並舉加大對縣鄉醫院、衛生院的投入。(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要採取一些讓群眾切實感受得到的措施,擴大基本醫保門診報銷、常見病藥品報銷範圍等。(國家醫保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33.居民醫保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分別再增加30元和5元。(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牽頭,5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推動基本醫保省級統籌。(國家醫保局牽頭,財政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國家醫保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逐步將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國家醫保局牽頭,財政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5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完善短缺藥品保供穩價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市場監管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採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見病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中帶量採購等辦法,進一步明顯降低患者醫藥負擔。(國家醫保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到明年年底前每個縣至少要確定1家定點醫療機構,提供包括門診費用在內的醫療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國家醫保局牽頭,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十九)保障好群眾住房需求。

34.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加強基本民生保障。

35.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提高優撫對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財政部、退役軍人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銀保監會牽頭,9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完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工作,健全退役軍人工作體系和保障制度。(退役軍人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實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牽頭,4月底前出台相關政策,年內持續推進)

36.促進醫養康養相結合,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社區養老、托幼、用餐、保潔等多樣化服務,加強配套設施和無障礙設施建設,實施更優惠政策,讓社區生活更加便利。(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全國老齡辦、全國婦聯、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中國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完善傳統服務保障措施,為老年人等群體提供更周全更貼心的服務。推進智能化服務要適應老年人、殘疾人需求,並做到不讓智能工具給他們日常生活造成障礙。(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健全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加強殘疾預防,提升殘疾康復服務質量。(民政部、中國殘聯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分層分類做好社會救助,及時幫扶受疫情災情影響的困難群眾,堅決兜住民生底線。(民政部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對興辦社區服務業要在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支持,為家庭養老托幼減輕負擔、送去溫暖。(財政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一)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精神文化需求。

37.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偉大抗疫精神和脫貧攻堅精神,推進公民道德建設。繁榮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和檔案等事業。加強互聯網內容建設和管理,發展積極健康的網絡文化。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建設國家文化公園。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倡導全民閱讀。(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廣電總局、教育部、國家文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深化中外人文交流。(教育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體育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精心籌辦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等綜合性體育賽事。(有關部門與北京市、河北省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二)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38.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健全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民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大力發展社會工作,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願服務、公益慈善發展。保障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保局、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全國老齡辦、全國婦聯、中國殘聯、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共青團中央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繼續完善信訪制度,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國家信訪局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啟動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司法部、全國普法辦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切實做好洪澇乾旱、森林草原火災、地質災害、地震等防禦和氣象服務。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應急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國家糧食和儲備局、國家林草局、國家國防科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防範打擊各類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和安全。(公安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十、全面加強政府自身建設

(三十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法治政府、廉潔政府建設。

39.各級政府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紮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切實依法行政。堅持政務公開。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主動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強化審計監督。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更好發揮作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政府工作人員要自覺接受法律監督、監察監督和人民監督。加強廉潔政府建設,持續整治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必須立足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着力辦好自己的事。要始終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謀發展、惠民生。要注重解民憂、紓民困,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持續改善人民生活。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忌在工作中搞「一刀切」,切實為基層鬆綁減負。要居安思危,增強憂患意識,事不畏難、責不避險,有效防範化解各種風險隱患。要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推進改革開放,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用發展的辦法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要擔當作為,實幹苦幹,不斷創造人民期待的發展業績。(國務院各部門分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十一、做好民族、宗教、僑務、國防工作

(三十四)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僑務政策。

40.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國家民委牽頭,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全面貫徹黨的僑務政策,維護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更大凝聚中華兒女共創輝煌的磅礴力量。(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五)大力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

41.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貫徹新時代軍事戰略方針,堅持黨對人民軍隊的絕對領導,嚴格落實軍委主席負責制,聚焦建軍一百年奮鬥目標,推進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強軍、人才強軍、依法治軍,加快機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發展。全面加強練兵備戰,統籌應對各方向各領域安全風險,提高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戰略能力。完善國防動員體系,強化全民國防教育。(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優化國防科技工業布局。(國家國防科工局牽頭,年內持續推進)各級政府要大力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深入開展「雙擁」活動,譜寫魚水情深的時代華章。(退役軍人部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十二、做好港澳台、外交工作

(三十六)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

42.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國務院港澳辦牽頭,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七)堅持對台工作大政方針。

43.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高度警惕和堅決遏制「台獨」分裂活動。完善保障台灣同胞福祉和在大陸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促進海峽兩岸交流合作、融合發展,同心共創民族復興美好未來。(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三十八)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44.積極發展全球夥伴關係,推動構建新型國際關係和人類命運共同體。堅持開放合作,推動全球治理體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發展。持續深化國際和地區合作,積極參與重大傳染病防控國際合作。同所有國家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礎上和平共處、共同發展,攜手應對全球性挑戰,為促進世界和平與繁榮不懈努力。(外交部、科技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際發展合作署、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藥監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年內持續推進)

今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增強政治意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大局意識和系統觀念,齊心協力,開拓進取,努力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確保兌現對人民的承諾。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精心組織,落實工作責任制,明確時間表、責任人和成果形式,把各項工作往前趕,全力以赴抓落實,把政府對人民的承諾變成促發展、惠民生的新成效。要錨定2035年遠景目標,進一步細化實化「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統籌安排做好年度工作和「十四五」工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對照分工意見抓緊制定重點工作分工實施方案,於4月6日前報國務院。二是密切協調聯動。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協商,形成工作合力,對跨領域跨部門跨地區事項,要加強協同配合。各部門要加強對地方的指導服務,深入調研了解政策落實的進展情況、困難問題和成效經驗,及時完善政策。各地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對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以釘釘子精神抓好政策措施落地落實落細。三是規範督查督辦。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和跟蹤督辦,有力有序推動主要目標任務如期完成。督查、督導等工作要規範進行,講求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對作風漂浮、執行不力、效果不好的要加大督查和暗訪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堅決追責問責。國務院辦公廳要建立《政府工作報告》督查總台賬,定期對賬督辦,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國務院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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