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設立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覆 國函〔1994〕89號 1994年8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設立北京
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覆
國函〔1994〕89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請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定為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請示》(京政文字 〔1993〕32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政策。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位於市區東南郊,東至京津塘高速公路,西至西環路,南至涼水河,北至北環路。規劃面積為10平方公里,起步面積為1平方公里。
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首都優勢,積極引進外資,興辦高起點的工業項目和科技型項目,以促進北京市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的調整,擴大出口貿易,發揮外向型經濟的窗口作用。
三、要加強對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領導,搞好全面規劃,分期組織實施。堅持小塊起步,滾動發展。做到開發一片、建設一片、收效一片,促進開發區各項工作的發展。
國 務 院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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