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太原海關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設立太原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5〕143號 1985年9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設立太原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5〕143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七日《關於在山西省設立海關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太原海關(處級),隸屬北京海關,由海關總署責成北京海關籌建,人員編制五十人。
二、太原海關所需辦公、生活用房的建設投資及開辦費用由你省承擔。設關後所需檢查儀器設備和交通工具由海關總署配備。
三、具體事宜,請你們與有關部門商辦。
國務院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四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