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設立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覆
國函〔1992〕104號
1992年8月2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設立崑山

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批覆

國函〔1992〕104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要求將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列入國家開發區序列的請示》(蘇政發〔1992〕5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國務院同意設立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減按15%的稅率徵收的政策,但不得援例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其他政策。

       崑山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面積為十平方公里,首期開發面積為五平方公里。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特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核定。

 

                          國 務 院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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