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設立蘇州、常州海關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設立蘇州、常州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8〕117號
1988年9月1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設立蘇州、常州海關的批覆

 
國函〔1988〕117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四日《關於在蘇州、常州分別設立海關機構的請示》及《補充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蘇州、常州海關(處級)。

二、人員編制一百四十人,其中蘇州海關八十人,常州海關六十人。所需人員在海關系統和當地黨政機關內調配,不從社會上招收。

三、海關所需的辦公、生活用房和開辦費,分別由蘇州、常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決。檢查儀器設備由海關總署配備。

具體事宜,請你省與海關總署商辦。

        

 國 務 院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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