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財政文化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
國務院關於財政文化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23年12月26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 |
|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國務院委託,現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文化資金分配使用和有關政策情況,請予審議。
一、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有關情況
編輯文化關乎國本、國運,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文化興則國運興、文化強則民族強。近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文化建設擺在治國理政的突出位置,不斷深化對文化建設的規律性認識,推動文化傳承發展,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邁出堅實步伐。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圍繞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繼續推動文化繁榮、建設文化強國、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這一新的文化使命,研究支持文化高質量發展的財稅政策,健全財政文化資金管理機制,強化財政文化資金對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保障能力,不斷提升財政文化資金分配和使用的科學性、有效性和規範性。
(一)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正確把握政策目標和支持方向。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習近平文化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時代黨領導文化建設實踐經驗的理論總結,為我們擔負新的文化使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各級財政部門緊緊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斷完善政策思路和工作措施,着力強化財政文化資金保障。二是積極推動文化領域有關重點工作任務落細落實。對標「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等要求,認真研究制定財政政策,支持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文化遺產保護、國家文化公園、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等重點工程建設。三是及時出台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支持包括文化企業在內的實體經濟紓困發展。相繼出台實施了深化增值稅改革、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減稅、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減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稅費、減免徵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和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措施。同時,為支持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減輕企業負擔,專門出台了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二)推進公共文化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依法落實保障責任。按照黨中央關於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的要求,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國辦發〔2020〕14號),從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文化藝術創作扶持、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文化交流、能力建設等5個方面分別確認了中央財政事權、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地方財政事權,以及相應的支出責任。其中,對列入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確認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適當增加中央財政支出責任,並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同時,根據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文物保護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公共圖書館法、博物館條例等文化領域法律法規關於財政保障政策的規定,落實相關預算安排,對免費或優惠開放公共文化設施按規定予以補助,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及稅收優惠等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
(三)不斷健全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制度。一是完善財政文化資金政策體系。充分利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渠道,不斷優化支持方向、突出支持重點。陸續出台徵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旅遊發展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政策,拓寬財政文化資金來源渠道;實施所得稅優惠政策及公益性基金捐贈財政配比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資助文化等公益事業發展;公布文物領域政府購買服務清單,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設立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等,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支持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文化產業發展。二是對影響面較廣、資金規模較大的文化領域財政資金制定了15個專門管理辦法。在修訂印發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基礎上,先後修訂印發文化、廣播電視、文物等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全面規範文化領域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行為,確保資金管理規範、安全、有效。制定《國有文物資源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促進國有文物資源資產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將文化領域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納入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四)逐步完善符合文化發展規律特點的財政支持方式。國務院有關部門持續深化對文化發展規律特點的認識和把握,逐步完善支持手段和方式。一是關於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以政府投入為主,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分檔按比例承擔支出責任,通過重點項目補助、因素法分配及績效獎勵等方式予以支持。二是關於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傳承,根據國家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總體規劃、年度計劃,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區分輕重緩急,通過中央本級項目和中央對地方補助項目予以支持。三是關於繁榮文藝創作,統籌多渠道資金來源,通過國家藝術基金、中國文學藝術發展專項基金等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會開展項目競爭性資助等,支持重大主題創作項目,引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四是關於文化產業發展,主要根據國家有關重點發展戰略,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等,對重點項目予以適當支持,發揮政策引導作用,調動經營主體的內生發展動力。支持方式以注資為主,直接補助的資金比重逐年下降。
(五)加強財政文化資金預算績效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加快構建事前事中事後績效管理閉環體系,積極推動財政文化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提質增效,着力提高財政文化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是進一步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加快推進財政文化資金績效指標體系建設,按照績效目標管理辦法、中央部門項目支出核心績效指標設置及取值指引等要求,提高文化領域績效目標設定質量。將績效目標審核作為預算審核的重要環節,將國家藝術基金、文物業務工作等重點項目績效目標報送全國人大審議,並對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二是對體現中央文化部門核心職責和重大改革發展需要,以及新出台或到期延續、資金規模較大的項目,如「故宮博物院開放運行保障費」、「旅遊發展基金」等開展績效評估。做好績效運行監控,促進績效目標保質保量實現,推動財政資金聚力增效。三是加強重點項目、重點部門績效評價,選擇文化領域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專項轉移支付和中央部門重點項目開展財政重點績效評價,開展文化和旅遊部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試點。對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得分較低的項目壓減預算,統籌用於實施效果較好的重點項目。
二、財政文化資金分配使用及成效
編輯在財力緊張的情況下,各級財政部門加大對各渠道資金的統籌安排使用,優先保障黨中央確定的文化領域重大任務需要,依法履行文化領域財政支出責任。2018—2022年,全國文化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9283.3億元,年均增幅3.3%;安排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68.2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61億元。文化企業在普惠稅收優惠政策基礎上,還享受減免徵收文化事業建設費、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政策。中央廣播電視總台、故宮博物院等事業單位,積極籌措自有收入,統籌用於事業發展。
(一)支持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2018—2022年,全國各級財政累計安排相關資金9376.6億元,其中,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1089億元,持續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目前從國家到村(社區)、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設施網絡基本建成,全國3303個公共圖書館、6565個博物館、45623個群眾文化機構對公眾免費開放,2022年舉辦展覽、講座、演出和文化活動318.4萬場,參與16.7億人次,極大豐富了群眾文化生活,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覆蓋面和適用性不斷提高。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全面實現廣播電視「村村通」向「戶戶通」跨越,2022年底全國廣播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99.65%,電視節目綜合人口覆蓋率99.75%。推進廣播電視高清化發展,在民族地區推廣普及有線高清交互數字電視機頂盒,全國高清和超高清電視用戶達到1.1億戶。支持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加快國家公共文化雲、智慧圖書館體系、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提高公共文化數字化服務水平。加大對脫貧地區、民族地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支持力度,支持開展「戲曲進鄉村」等公益性演出,推進圖書館、文化館總分館制建設,推動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鄉村。支持打造特色鄉村文化品牌,「村超」、「村晚」等活動持續走紅。
(二)支持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2018—2022年,全國各級財政累計安排相關資金1070億元,其中,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334.1億元,支持加強世界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健全符合文化遺產保護規律的項目實施機制,累計支持各地實施文物保護項目1.1萬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5000餘個。在財政資金支持下,5058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4萬處省級及以下文物保護單位、1557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227個瀕臨失傳地方戲曲劇種總體保護狀況大幅改善,3057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有序開展傳承活動。太極拳、中國傳統製茶技藝及其相關習俗成功申報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良渚古城遺址、景邁山古茶林文化景觀成功申報世界文化遺產。莫高窟、故宮、景德鎮御窯遺址等重點文物保護能力持續提升,長城、大運河、長征、黃河、長江等國家文化公園和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加速推進。文物活化利用成效顯著,《中國考古大會》、《中國國寶大會》、《非遺里的中國》、《三星堆新發現》等節目深受觀眾喜愛,與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深度融合的文化創意產品大量湧現,國潮國風成為年輕人新時尚。
(三)支持繁榮社會主義文藝創作。2018—2022年,全國各級財政累計安排相關資金1403.4億元,其中,中央本級安排國家藝術基金、國家出版基金、中國文學藝術發展專項基金、電影精品專項、電視劇高質量發展專項等146.6億元,持續完善創作引導激勵機制,加強對藝術創作生產特別是現實題材藝術創作生產的引導和扶持,不斷培育高水平文化人才,推出更多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的優秀作品。國家藝術基金累計資助舞台藝術和美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等項目3300個,多部作品獲得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和文華獎等獎項。國家出版基金累計資助出版優秀公益性出版物3600餘種,300餘種獲得中國出版政府獎等獎項,支持《中國歷代繪畫大系》、《儒藏》等國家重大文化工程順利實施完成。對中國文學藝術發展專項基金實行財政資金捐贈配比政策,累計安排配比資金0.7億元,帶動社會捐贈2.3億元。中國作協實施「新時代文學攀登計劃」、「新時代山鄉巨變創作計劃」,扶持文學領域領軍人才,創作推出一批文學精品力作。
(四)支持對外和對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2018—2022年,全國各級財政累計安排相關資金66.6億元,其中,中央本級安排37.3億元,支持深入開展對外和對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深化文明交流互鑒。目前,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文化交流合作格局已逐步建立。支持配合「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亞洲文明對話大會、北京冬奧會等重大活動,成功舉辦「相約北京」國際藝術節、「歡樂春節」、「中阿國家廣播電視合作論壇」等系列文化活動。支持加快推進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設立45個海外中國文化中心,與157個國家簽訂政府間文化和旅遊合作協定,文化和旅遊年(節)、「美麗中國」等品牌活動影響廣泛,亞洲文化遺產保護行動有序推進,塑造了可信、可愛、可敬的中國形象。支持對港澳台文化交流深耕厚植,持續開展「藝海流金」、「情系中華」等交流活動,不斷凝心聚力、增進認同。引導鼓勵優秀文化產品參與知名國際文化類節展、賽事,促進廣播影視交流和國際出版合作,推動核心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快速增長。
(五)支持文化產業發展。2018—2022年,全國各級財政累計安排相關資金1049.2億元,用於落實國家文化發展戰略,支持國有文化企業深化改革,促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中央財政通過注資、重點項目補助、設立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推動文化企業改革發展。一是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61億元,用於推動中央文化企業落實國家文化發展戰略,加強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建設、開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併購重組、推動融合創新發展,支持中國廣電集團和廣電股份公司統籌推進全國有線電視網絡整合和廣電5G一體化發展,完成24家省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整合等。二是中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43.4億元,支持符合政策導向的影視產業項目,支持實施國家影像典藏工程,向中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二期注資,以母基金出資參股子基金模式進行市場化運作,通過約定投向支持重點領域文化企業發展。統籌安排現有資金渠道,推動地方加快創建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示範城市,推進文化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
2023年,全國財政文化資金預算安排3933.7億元,比2022年增加35.8億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896.6億元,比2022年增加30.7億元,有力保障了重點項目支出。
三、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編輯總的看,當前財政文化資金分配和使用呈現出總量持續增長、機制逐步健全、效益日益提升、成效不斷顯現的良好態勢。同時,與黨中央關於新時代新征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新要求相比,與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與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強化預算對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等要求相比,財政文化資金分配和使用還存在一定差距,在人大、審計、財會等監督過程中也發現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包括文化領域多元化投入激勵機制不夠完善,支出結構有待優化,預算管理有待改進,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文化領域國有企業支撐引領作用有待加強等。針對這些問題和不足,我們高度重視,將指導和推動相關部門和地方切實採取措施,逐步加以解決。
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全國人大有關要求,我們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圍繞黨的二十大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健全現代預算制度等戰略部署,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加強協調配合,不斷完善財政文化資金政策,更好調動各類主體積極性,進一步推動文化強國建設,切實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
(一)全力保障文化領域重點工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宣傳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七個着力」重要指示,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切實加強黨對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領導,全力保障好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點項目實施。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支持力度,建好用好中國國家版本館、國家文化公園,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支持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推動文藝創作從「高原」向「高峰」邁進。推動落實和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支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促進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繁榮發展。
(二)健全多元化投入激勵機制。把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文化建設特點和規律,進一步釐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與市場、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的邊界和關係,加強政策協調配合,加大資源統籌力度,保障文化領域重點支出,強化財政資金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文化傳承發展和公益性文化事業中的支撐作用,發揮對文化產業發展、社會力量的帶動和引導作用。深入推進公共文化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合理劃分省以下公共文化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推動地方特色文化發展。根據改革進展以及相關條件成熟情況,適時優化調整財政事權事項,健全基礎標準,規範支出責任。研究將適宜由地方更高一級政府承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支出責任上移,避免過多增加基層政府支出壓力。
(三)優化財政文化資金支出結構。一是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一體建設,引導優質文化資源更多向欠發達地區、農村地區、革命老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傾斜,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覆蓋面和適用性,更好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二是改進國家藝術基金、國家出版基金、國家電影事業發展專項資金、電影精品專項資金等運行機制,調整優化資助內容,加大扶持引導力度,支持深入實施文藝作品質量提升工程、廣播電視電影和網絡視聽高質量發展工程。三是完善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支持機制,落實文物保護法、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要求,加大央屬文物保護利用投入,推進國家文化公園、國家級重點博物館建設,加大對縣級及以下文物保護單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支持。四是支持媒體融合發展和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加強全媒體傳播體系建設,構建中國話語和中國敘事體系。五是支持實施國家文化英才培養工程,加大急需緊缺人才培養力度,培育高層次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加強文化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六是支持深化文明交流互鑒,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和多層次文明對話,支持加快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
(四)創新財政文化資金管理方式。一是加快文化領域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建設,提高財政資金分配的科學性、有效性、規律性,運用標準指導預算編制。二是加強藝術創作相關基金的資金管理,統籌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文藝創作相關政策形成合力,堅持守正創新,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三是健全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充分發揮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庫作用,提高預算管理信息化水平,推進預算支出項目常態化儲備,做好入庫項目分級負責、預算評審、項目排序、信息更新、滾動管理,根據項目實施計劃進度合理確定分年支出計劃,加快項目預算執行進度。四是支持推進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強化科技賦能,加快新型廣電網絡建設,鼓勵多元主體依託國家文化專網,匯聚文化數據信息,促進文化機構數字化轉型升級,推動文化數據資源分享。
(五)提升財政文化資金使用效益。一是支持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動農家書屋和縣域圖書館服務體系共建共享,加強廣播電視綜合覆蓋,推動融媒體中心建設提質增效,全面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暢通基層服務「最後一公里」。二是落實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健全事前績效評估機制,科學合理設置績效指標,加強績效目標管理和績效評價,將群眾需求、服務滿意度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將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完善政策、改進管理有機銜接,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三是加大財會監督力度,開展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建立預警機制,強化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資金監管「一竿子插到底」。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審查意見,加強審計等監督結果應用,推動做好審計查出問題、執行監控發現問題等整改工作。
(六)調動各方參與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支持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有效發揮中央和地方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和有關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加強相關政策的統籌協調,進一步突出重點,支持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推動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和市場體系。支持做強做優做大國有文化企業,完善國有文化資產監管體制,打造一批有強大競爭力的文化企業集團。落實好支持從事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動漫等文化企業財稅政策,激發發展活力。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文藝創作、文化遺產保護、文化交流等相關項目,吸引社會力量參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利用,推動文物活起來,實現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委員長、各位副委員長、秘書長、各位委員:
長期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高度重視財政文化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導,有力推動了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不斷完善財政支持政策,加強財政文化資金使用管理,提高工作質量效能,更好滿足人民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的奮鬥和實踐中展現新氣象新作為。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