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對若干產品生產能力的建設和改造加強管理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對若干產品生產能力的建設和改造加強管理的通知 國發〔1990〕45號 1990年7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對
若干產品生產能力的建設和
改造加強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產業政策發布以來,各地方和部門都非常重視,使產業結構調整有了一個良好開端。但是,產業政策的貫徹仍存在不少問題。突出的是,若干產品,例如汽車、乙烯、冰箱壓縮機、彩管玻殼、錄相機、棉紡等的生產線仍在重複建設、重複引進和改造,有的不顧經濟規模和布局的合理要求,盲目擴大生產能力,造成嚴重浪費。為了有利於調整產業結構,提高宏觀經濟效益,要堅定不移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特別要對其中一些問題較嚴重的產品的建設和改造加強管理。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凡新建、擴建和改造的項目,都要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凡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停止生產的產品,一律不得按原產品新建、擴建和改造生產線;凡規定嚴格限制生產、建設和改造的產品,一般也不應按原產品新建、擴建和改造生產線。
二、對國家需要加強控制、問題較嚴重的少數產品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按規模分限額以上及限額以下分級審批辦法的基礎上,實行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建設改造規模相結合的審批辦法進行管理。國家將按照產業政策和國民經濟發展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公布需要控制建設和改造的產品目錄,並根據實際發展情況,適時加以調整。凡列入本目錄的產品,不論其建設和改造規模大小、投資多少、資金來源,一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省轄市計委(計經委)、經委按現行審批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的分工,報經國家行業歸口部門按國家產業政策和國家批准的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核准後,再按現行限額以上及限額以下的固定資產投資審批程序審批。國家行業歸口部門不論是否核准,都要予以答覆。
吸收外商直接投資舉辦本目錄內產品的項目,也要按上述審批程序規定辦理。凡外商投資舉辦本目錄內產品合同規定全部出口的項目,仍按原限額以上及限額以下辦法分級審批,但須報國家行業歸口部門和國家計委備案。
未經行業歸口部門核准的本目錄內產品的項目,有權審批單位一律不得批准立項,銀行不得撥款、貸款,外匯部門不得支付外匯。否則,將追究上述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三、各地區和有關部門應按本通知,對有權審批單位已經批准項目建議書或設計任務書,但尚未開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清理,需要繼續進行建設改造的,要上報國家有關行業歸口部門補辦核准手續。
四、各行業歸口部門應通觀全局、綜合平衡、統籌兼顧、嚴格審核。本通知公布以後,列入本通知目錄的產品,如再發生嚴重重複建設和改造的問題,要追究行業歸口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五、本通知由國家計委負責解釋。
附件:控制建設和改造生產能力的產品目錄
附件:
控制建設和改造生產能力的產品目錄
1、汽車、摩托車整車及總成和汽車關鍵零部件
2、乙烯
3、原油一次加工品
4、棉紡、毛紡
5、化纖原料及抽絲
6、電、燃氣熱水器
7、家用、車用空調器及壓縮機
8、用於家用電冰箱及冷櫃的壓縮機
9、微波爐、電磁灶(含爐用磁控管、微晶玻璃)
10、引進飲料(含固體飲料)
11、電線電纜(含光纖光纜、交聯聚乙烯電纜、電冰箱和彩電用電磁線)
12、黑白、彩色、單色、多色顯像管(含顯示管、投影管)及其配套用的玻殼、電 子槍和彩管陰罩
13、錄相機及其機芯、磁鼓、磁頭和電機等關鍵件
14、程控交換機及關鍵配套件
15、光通信系統設備、蜂窩狀通信設備、無線電尋呼設備、自動撥號無線電話和多
信道移動通信設備
16、感光和磁記錄材料
17、輪胎、燒鹼、農藥
18、石墨、引上法平板玻璃、浮法玻璃、平拉法玻璃、鍍膜玻璃、夾層玻璃、鋼化
玻璃
19、鐵合金
20、鋼板、線材
21、電解鋁、鉛、鋅、鎂、銅、鎢、錫、銻
22、銅加工材、鋁加工材(含鋁箔)
23、燃油機組發電(含燃氣輪機組發電)、單機2.5萬千瓦及以下凝汽式火電機組
發電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