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7〕40號
2017年8月1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

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7〕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隨着互聯網技術與經濟社會深度融合,我國信息消費快速發展,正從以線上為主加快向線上線下融合的新形態轉變,網絡提速降費深入推進,消費主體不斷增加、邊界逐漸拓展、模式深刻調整,帶動其他領域消費快速增長,已成為當前創新最活躍、增長最迅猛、輻射最廣泛的經濟領域之一,對拉動內需、促進就業和引領產業升級發揮着重要作用。但與此同時,我國信息消費有效供給仍然創新不足,內需潛力仍未充分釋放,消費環境亟待優化。為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發展活力和內需潛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優化信息消費環境,進一步加大網絡提速降費力度,加速激發市場活力,積極拓展信息消費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擴大信息消費覆蓋面,加強和改進監管,完善網絡安全保障體系,打造信息消費升級版,不斷釋放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推動信息消費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互聯網+」深度融合,鼓勵核心技術研發和服務模式創新,促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向消費領域廣泛滲透,創造更多適應消費升級的有效供給,帶動多層次、個性化的信息消費發展。

堅持需求拉動。以滿足人民群眾期待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拓展和升級信息消費,推動信息產品供給結構與需求結構有效匹配、消費升級與有效投資良性互動,用安全、便捷、豐富的信息消費助力經濟升級和民生改善。

堅持協同聯動。以企業為主體,促進信息消費產業鏈協同發展,加強網絡、平台、支付、物流等支撐能力建設,構建完善的信息消費生態體系。統籌促發展與保安全,持續優化信用安全、市場環境和權益保護,營造「能消費、敢消費、願消費」的環境,形成政府、企業、消費者多方協同的良好發展格局。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信息消費規模預計達到6萬億元,年均增長11%以上;信息技術在消費領域的帶動作用顯著增強,信息產品邊界深度拓展,信息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拉動相關領域產出達到15萬億元,信息消費惠及廣大人民群眾。信息基礎設施達到世界領先水平,「寬帶中國」戰略目標全面實現,建成高速、移動、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網絡提速降費取得明顯成效。基於網絡平台的新型消費快速成長,線上線下協同互動的消費新生態發展壯大。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共享體系基本建立,面向企業和公民的一體化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建成。網絡空間法律法規體系日趨完善,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費環境基本形成。

(四)重點領域。

生活類信息消費。創新發展滿足人民群眾生活需求的各類便民惠民服務新業態,重點發展面向社區生活的線上線下融合服務、面向文化娛樂的數字創意內容和服務、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遊服務。

公共服務類信息消費。推廣高效、均等的在線公共服務,重點發展面向居家護理的智慧健康服務、面向便捷就醫的在線醫療服務、面向學習培訓的在線教育服務、面向利企便民的「互聯網+政務服務」。

行業類信息消費。培育支撐行業信息化的新興信息技術服務,重點發展面向垂直領域的電子商務平台服務,面向信息消費全過程的網絡支付、現代物流、供應鏈管理等支撐服務,面向信息技術應用的綜合系統集成服務。

新型信息產品消費。升級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產品,重點發展面向消費升級的中高端移動通信終端、可穿戴設備、數字家庭產品等新型信息產品,以及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智能網聯汽車、智能服務機器人等前沿信息產品。

二、提高信息消費供給水平

(五)推廣數字家庭產品。鼓勵企業發展面向定製化應用場景的智能家居「產品+服務」模式,推廣智能電視、智能音響、智能安防等新型數字家庭產品,積極推廣通用的產品技術標準及應用規範。加強「互聯網+」人工智能核心技術及平台開發,推動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支持可穿戴設備、消費級無人機、智能服務機器人等產品創新和產業化升級。依託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促進信息產品相關企業爭創「中國質量獎」。

(六)拓展電子產品應用。支持利用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推動各類應用電子產品智能化升級,在交通、能源、市政、環保等領域開展新型應用示範。推動智能網聯汽車與智能交通示範區建設,發展輔助駕駛系統等車聯網相關設備。推進農業物聯網區域試驗工程,推動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經營、市場流通、資源環境保護等相融合。

(七)提升信息技術服務能力。支持大型企業建立基於互聯網的「雙創」平台,為全社會提供專業化信息服務。發揮好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作用,引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平台化、生態化發展。鼓勵信息技術服務企業積極發展位置服務、社交網絡等新型支撐服務及智能應用。支持地方聯合雲計算、大數據骨幹企業為當地信息技術服務企業提供諮詢、研發、培訓等技術支持,推動提升「互聯網+」環境下的綜合集成服務能力。鼓勵利用開源代碼開發個性化軟件,開展基於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試點應用。

(八)豐富數字創意內容和服務。實施數字內容創新發展工程,加快文化資源的數字化轉換及開發利用。構建新型、優質的數字文化服務體系,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創新發展。支持原創網絡作品創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推動優秀作品網絡傳播。扶持一批重點文藝網站,拓展數字影音、動漫遊戲、網絡文學等數字文化內容,豐富高清、互動等視頻節目,培育形成一批擁有較強實力的數字創新企業。發展交互式網絡電視(IPTV)、手機電視、有線電視網寬帶服務等融合性業務。支持用市場化方式發展知識分享平台,打造集智創新、靈活就業的服務新業態。

(九)壯大在線教育和健康醫療。建設課程教學與應用服務有機結合的優質在線開放課程和資源庫。鼓勵學校、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面向繼續教育開發在線教育資源。推動在線開放教育資源平台建設和移動教育應用軟件研發,支持大型開放式網絡課程、在線輔導等線上線下融合的學習新模式,培育社會化的在線教育服務市場。加強家庭診療、健康監護、分析診斷等智能設備研發,進一步推廣網上預約、網絡支付、結果查詢等在線就醫服務,推動在線健康諮詢、居家健康服務、個性化健康管理等應用。

(十)擴大電子商務服務領域。鼓勵電商、物流、商貿、郵政等社會資源合作構建農村購物網絡平台。支持重點行業骨幹企業建立在線採購、銷售、服務平台,推動建設一批第三方工業電商服務平台。培育基於社交電子商務、移動電子商務及新技術驅動的新一代電子商務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態體系。積極穩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三、擴大信息消費覆蓋面

(十一)推動信息基礎設施提速升級。加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進一步拓展光纖寬帶和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絡覆蓋的深度和廣度,促進網間互聯互通。積極參與「一帶一路」沿線重要國家、節點城市網絡建設。加快第五代移動通信(5G)標準研究、技術試驗和產業推進,力爭2020年啟動商用。加快推進物聯網基礎設施部署。統籌發展工業互聯網,開展工業互聯網產業推進試點示範。推進實施雲計算工程,引導各類企業積極拓展應用雲服務。積極研究推動數據中心和內容分發網絡優化布局。

(十二)推動信息消費全過程成本下降。重點在通信、物流、信貸、支付、售後服務等關鍵環節全面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深入挖掘網絡降費潛力,加快實現網絡資費合理下降,充分釋放提速降費的改革紅利,支持信息消費發展。建立標準化、信息化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推進物流業信息消費降本增效。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更多適合信息消費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廣小額、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方式,降低信息消費金融服務成本。

(十三)提高農村地區信息接入能力。深化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助力網絡扶貧攻堅、農村信息化等工作,組織實施「百兆鄉村」等示範工程,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力度,重點支持中西部省份、貧困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等農村及偏遠地區寬帶建設,到2020年實現98%的行政村通光纖。全面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開展整省推進示範,力爭到2020年村級信息服務站覆蓋率達到80%。

(十四)加快信息終端普及和升級。支持企業推廣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經濟適用的智能手機、數字電視等信息終端設備,開發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類智能可穿戴設備。推介適合農村及偏遠地區的移動應用軟件和移動智能終端。構建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生產和學習交流平台。推動民族語言軟件研發,減少少數民族使用移動智能終端和獲取信息服務的障礙。鼓勵各地採用多種方式促進信息終端普及。

(十五)提升消費者信息技能。實施消費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選擇部分地區開展100個以上信息技能培訓項目,通過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引導活動,面向各類消費主體特別是信息知識相對薄弱的農牧民、老年人等群體,普及信息應用、網絡支付、風險甄別等相關知識。組織開展信息類職業技能大賽,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信息技能培訓。

(十六)增強信息消費體驗。組織開展「信息消費城市行」活動。鼓勵地方和行業開展信息消費體驗周、優秀案例展示等各種體驗活動,擴大信息消費影響力。鼓勵企業利用互聯網平台深化用戶在產品設計、應用場景定製、內容提供等方面的協同參與,提高消費者滿意度。支持企業加快線上線下體驗中心建設,積極運用虛擬現實、增強現實、交互娛樂等技術豐富消費體驗,培養消費者信息消費習慣。

四、優化信息消費發展環境

(十七)加強和改進監管。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分類指導,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繼續推進信息消費領域「證照分離」試點,進一步簡化優化業務辦理流程,推行清單管理制度,放寬新業態新模式市場准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積極應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創新行業服務和管理方式,在信息消費領域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整頓和規範信息消費環境。深化電信體制改革,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多種形式參與信息通信業投融資。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電信領域開放試點,加大基礎電信領域競爭性業務開放力度,適時在全國其他地區複製推廣。

(十八)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健全用戶身份及網站認證服務等信任機制,提升網絡支付安全水平。結合全面實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構建面向信息消費的企業信用體系,加強信息消費全流程信用管理。規範平台企業市場行為,加大對信息消費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懲戒力度,推動建立健全企業「黑名單」制度,將相關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並依法依規在「信用中國」網站公示,營造公平誠信的信息消費市場環境。

(十九)加強個人信息和知識產權保護。貫徹落實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加快建立健全個人信息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和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企業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責任,全面規範個人信息採集、存儲、使用等行為,防範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加大對竊取、販賣個人信息等行為的處罰力度。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查處機制,提升網絡領域知識產權執法維權水平,加強網絡文化知識產權保護。

(二十)提高信息消費安全性。加強網絡信息安全相關技術攻關,為構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費環境提供支撐保障。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深入推進互聯網管理和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加強移動應用程序和應用商店網絡安全管理,規範移動互聯網信息傳播。完善網絡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標準驗證平台,支持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安全評估和認證工作。做好網絡購物等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依法受理和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切實降低信息消費風險。

(二十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深入推進信息消費試點示範城市建設。鼓勵各地依法依規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對信息消費領域技術研發、內容創作、平台建設、技術改造等方面的財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建設。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社會資本對信息消費領域的投入。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互聯網企業,依法享受相應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二十二)加強統計監測和評價。完善信息消費統計監測制度,進一步明確統計範圍,將智能產品、互聯網業務、數字內容等納入信息消費統計。加強中央、地方、行業、重點企業間的協調聯動,強化信息消費數據採集、處理、發布和共享。建立健全信息消費評價機制,研究建立並定期發布信息消費發展指數,加強督查檢查,指導和推動信息消費持續健康發展。

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對釋放內需潛力、促進經濟升級、支持民生改善的重要作用,按照本意見要求,根據職責分工,加強組織實施,抓緊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強化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各地方要因地制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紮實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國務院        


2017年8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有關任務目標截至2020年)






序號 工作任務 負責單位
1 推動智能網聯汽車與智能交通示範區建設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等
2 推進農業物聯網區域試驗工程 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3 實施數字內容創新發展工程 文化部、中央網信辦、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
4 建設課程教學與應用服務有機結合的優質在線開放課程和資源庫 教育部等
5 推廣網上預約、網絡支付、結果查詢等在線就醫服務,推動在線健康諮詢、居家健康服務、個性化健康管理等應用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
6 支持重點行業骨幹企業建立在線採購、銷售、服務平台,推動建設一批第三方工業電商服務平台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7 積極穩妥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8 支持大型企業建立基於互聯網的「雙創」平台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9 發揮好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作用,引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平台化、生態化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10 推動信息技術服務企業提升「互聯網+」環境下的綜合集成服務能力。鼓勵利用開源代碼開發個性化軟件,開展基於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試點應用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
11 加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進一步拓展光纖寬帶和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絡覆蓋的深度和廣度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12 加快第五代移動通信(5G)標準研究、技術試驗和產業推進,力爭2020年啟動商用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
13 加快推進物聯網基礎設施部署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14 統籌發展工業互聯網,開展工業互聯網產業推進試點示範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15 推進實施雲計算工程,引導各類企業積極拓展應用雲服務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16 深化電信普遍服務試點,組織實施「百兆鄉村」等示範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17 全面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 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18 支持企業推廣面向低收入人群的經濟適用的智能手機、數字電視等信息終端設備,開發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類智能可穿戴設備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19 推介適合農村及偏遠地區的移動應用軟件和移動智能終端。構建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生產和學習交流平台 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20 鼓勵各地採用多種方式促進信息終端普及 地方各級政府
21 實施消費者信息技能提升工程,選擇部分地區開展100個以上信息技能培訓項目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農業部等
22 組織開展信息類職業技能大賽,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信息技能培訓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23 深入推進信息消費試點示範城市建設。組織開展「信息消費城市行」活動,鼓勵地方和行業開展信息消費體驗周、優秀案例示範等各種體驗活動,擴大信息消費影響力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有關地方政府
24 深入挖掘網絡降費潛力,加快實現網絡資費合理下降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25 建立標準化、信息化的現代物流服務體系,推進物流業信息消費降本增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26 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更多適合信息消費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廣小額、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方式,降低信息消費金融服務成本 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等
27 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分類指導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28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繼續推進信息消費領域「證照分離」試點 國務院審改辦、工商總局等
29 深化電信體制改革,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多種形式參與信息通信業投融資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
30 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電信領域開放試點,加大基礎電信領域競爭性業務開放力度,適時在全國其他地區複製推廣 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
31 健全用戶身份及網站認證服務等信任機制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
32 加大對信息消費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懲戒力度,推動建立健全企業「黑名單」制度 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商務部、質檢總局等
33 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全面規範個人信息採集、存儲、使用等行為,防範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加大對竊取、販賣個人信息等行為的處罰力度 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
34 提升網絡領域知識產權執法維權水平,加強網絡文化知識產權保護 國家知識產權局、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中央網信辦等
35 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製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信辦、人民銀行、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
36 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深入推進互聯網管理和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加強移動應用程序和應用商店網絡安全管理,規範移動互聯網信息傳播 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
37 完善網絡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標準驗證平台,支持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安全評估和認證工作 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質檢總局等
38 做好網絡購物等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依法受理和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 工商總局等
39 鼓勵各地依法依規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加大對信息消費領域技術研發、內容創作、平台建設、技術改造等方面的財政支持,支持新型信息消費示範項目建設 財政部等,有關地方政府
40 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互聯網企業依法享受相應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
41 完善信息消費統計監測制度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等
42 建立健全信息消費評價機制,研究建立並定期發布信息消費發展指數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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