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覆
國函〔2010〕80號
2010年8月1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8-2020年)〉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修訂後的《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二、鄭州是河南省省會,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我國中部地區重要的中心城市,國家重要的綜合交通樞紐。《總體規劃》實施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做好鄭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約發展的原則,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科教、文化旅遊產業,不斷增強城市綜合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鄭州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三、重視城鄉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7446平方公里的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要合理定位老城區與鄭東新區的功能,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提高對周邊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輻射帶動能力。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有重點地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建制鎮,優化村鎮布局,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快速發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城市人口控制在45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400平方公里以內。根據《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空間布局,積極引導人口的合理分布。根據鄭州市資源、環境的實際條件,堅持集中緊湊的發展模式,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重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

  五、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系。要加快公路、鐵路和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城市與周邊地區交通運輸條件。建立以公共交通為主體,各種交通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多類型的城市綜合交通系統。統籌規劃建設城市供水水源、給水、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重視城市防災減災工作,加強重點防災設施和災害監測預警系統的建設,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和防震等在內的城市綜合防災體系。

  六、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城市發展要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集約化道路,堅持節流、開源、保護並重的原則,節約和集約利用資源。依靠科技進步,積極開發新能源,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切實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堅持經濟建設、城鄉建設與環境建設同步規劃,嚴格按照規劃提出的各類環保標準限期達標。按照節能減排目標,明確責任主體,落實工作措施,嚴格控制高耗能行業的發展,強化工業、交通和建築節能,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提高污水處理率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加強水資源保護,嚴格控制地下水的開採和利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設節水型城市。保護好嵩山等風景名勝區和森林公園、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等特殊生態功能區。

  七、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要堅持以人為本,創建宜居環境。統籌安排關係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確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根據城市的實際需要與可能,穩步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質量。

  八、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要統籌協調發展與保護的關係,按照整體保護的原則,切實保護好城市傳統風貌和格局。重點保護好商代遺址等大遺址、書院街等歷史文化街區、鄭州「二七」大罷工紀念塔等文物保護單位及其周圍環境。要加強黃河特色生態景觀帶的保護,做好南水北調沿線綠化帶建設,突出城市景觀風貌特色。

  九、嚴格實施《總體規劃》。城市建設要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進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堅持依法治市,構建和諧社會。《總體規劃》是鄭州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城市規劃區內的一切建設活動都必須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要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實施《總體規劃》的重點和建設時序。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對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包括各類開發區)的一切建設用地與建設活動實行統一、嚴格的規劃管理,切實保障規劃的實施,市級城市規劃管理權不得下放。要加強公眾和社會監督,提高全社會遵守城市規劃的意識。駐鄭州市各單位都要遵守有關法規及《總體規劃》,支持鄭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鄭州市規劃好、建設好、管理好。

  鄭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批覆精神,認真組織實施《總體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你省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國務院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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