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有關問題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有關問題的批覆 國函〔2014〕134號 2014年10月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國務院關於香港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
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
有 關 問 題 的 批 復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香港服務提供者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持股比例擴大到55%的請示》(工信部通〔2014〕33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香港服務提供者和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設立合資企業提供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僅限於經營性電子商務網站)的持股比例上限擴大到55%。此項政策自本批覆印發之日起實施。
二、本批覆所指香港服務提供者和澳門服務提供者,應分別符合《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和《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中的有關規定。
三、你部要會同有關方面做好組織實施工作,加強監督指導,完善相關政策和標準規範,確保網絡信息安全和市場公平競爭。
四、其他事項按照《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執行。
國務院
2014年10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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