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於台灣地區的農產品免徵關稅政策的公告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於台灣地區的農產品免徵關稅政策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4年第8號
2024年9月14日於北京市
有效期:2024年9月25日至今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於台灣地區的農產品免徵關稅政策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4年第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有關規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於台灣地區的農產品免徵關稅政策,相關農產品進口關稅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大陸對15種原產台灣地區的進口水果實行零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5〕25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大陸對部分原產於台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徵進口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7〕3號)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明確對台免稅農產品稅號範圍的通知》(稅委會〔2011〕28號)同時廢止。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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