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值班工作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值班工作的通知
國辦函〔1994〕81號
1994年8月2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值班工作的通知

國辦函〔1994〕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值班室根據領導同志的指示,於今年4月末和6月初兩次檢查了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的值班工作情況。從檢查結果看,大多數地方和部門的值班工作狀況是好的。但也有少數地方和部門的值班工作存在一些問題,如:有的地方和部門未設值班室或夜間不安排人員值班;夜間值班人員有的脫崗,有的不是機關幹部,不熟悉機關的工作;值班人員不會使用加密機和傳真機;值班室沒配傳真機或傳真機有故障等。這些問題雖然不是普遍現象,但說明政府系統的值班工作仍存在薄弱環節和一些漏洞,應當引起各地、各部門的重視並加以改進。

  值班是各級行政機關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值班室和值班人員要根據上級機關的要求和本機關領導的指示,為領導處理緊急、重要事項和突發事件做好服務工作。因此,值班工作直接關係和影響機關行政工作的效能,如果在這一環節上出現疏漏,必然貽誤工作,甚至造成嚴重的後果。為切實加強值班工作,經領導批准,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辦公廳要設有值班室或值班人員,並保證晝夜24小時有人值班;

  二、值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熟悉本機關日常工作規則和程序,能準確地答覆電話查詢,會使用所配置的各種通信和辦公自動化設備,為領導處理緊急突發事件做好服務工作;

  三、值班室的各種設備要隨時處於良好狀態;

  四、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要創造條件,逐步實現用計算機遠程工作站同國務院辦公廳值班室保持聯繫,傳輸緊急的機密信息。

  今後,國務院辦公廳將進一步加強與各地、各部門的聯繫,檢查值班工作,交流工作經驗,以提高政府系統的值班工作水平。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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