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廣播電視傳輸網絡建設管理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廣播電視傳輸網絡建設管理的通知
國辦函〔1998〕33號
1998年6月2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

廣播電視傳輸網絡建設管理的通知

國辦函〔1998〕33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信息產業部、廣電總局:

  近年來,隨着我國電信事業的發展,廣播電視傳輸網絡建設也得到快速發展。但是,由於種種原因,許多地方在網絡建設中,採取自成體系獨立建網的做法,出現了有線廣播電視網重複建設造成國家資源和資金浪費等問題。為了切實避免重複建設,國務院近日召開總理辦公會議進行了專題研究,對此作出了規定。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指示,現將有關精神和規定通知如下:

  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應堅決按照黨的十五屆二中全會和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批准的「三定」規定執行,即廣播電視傳輸網絡的管理,應嚴格實行政企分開,成立企業化的廣播電視傳輸公司,接受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的統籌規劃和行業管理,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不得進行行政干預。廣播電視傳輸網絡的建設,要搞好與國家通信主幹網、專用電信網和新建網的銜接和協調,充分利用現有通信網絡,切實避免重複建設。各級地方政府均不得自行批准新建廣播電視傳輸網絡項目,確需新建的,要嚴格按程序上報信息產業部和國務院審批。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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