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職稱改革工作統一管理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職稱改革工作統一管理的通知
國辦發〔1995〕1號
1995年1月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

職稱改革工作統一管理的通知

國辦發〔199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據反映,近來少數地區和部門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制定政策性文件,建立或變相建立職稱系列,評定「政策師」、「管理師」等職稱。有的部門還要改變現行職稱改革工作管理體制,對本系統實行垂直管理。這種情況已引起一些矛盾,使職稱改革工作出現混亂,必須予以制止和糾正。經請示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作如下通知:

一、職稱改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對國內外有較大的影響,必須集中統一領導,加強統一管理。深化職稱改革的方案、職稱系列的調整和有關政策措施等重大問題,必須由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少數地區和部門自行建立或變相建立的職稱系列,必須自行糾正。

二、國務院機構改革以後,原國務院職稱改革領導小組的工作交由人事部承擔。人事部要充分發揮負責綜合管理職稱改革工作的職能作用,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對職稱改革工作加強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重大問題報黨中央、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及考試制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是職稱改革的重要內容,要根據國家規定和統一部署,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國務院已責成人事部儘快研究提出深化職稱改革的意見,各地區、各部門有關這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可直接報送人事部。

四、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職稱改革工作的領導,認真執行國家的規定,遇有重要問題及時會商人事部,不得自行其是。有關地區和部門在糾正違反規定做法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好專業技術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專業技術隊伍的穩定和社會的安定。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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