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國辦發〔2022〕6號
2022年3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2年/第12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促進殘疾人
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國辦發〔202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2022—2024年)》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促進殘疾人就業三年行動方案
(2022—2024年)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促進殘疾人實現較為充分較高質量的就業,共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逐步實現共同富裕,依據《「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以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城鄉未就業殘疾人為主要對象,更好發揮政府促進就業的作用,進一步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加大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力度,不斷提升殘疾人就業服務質量和效益,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崗位。2022—2024年共實現全國城鄉新增殘疾人就業100萬人,殘疾人就業創業能力持續提升,殘疾人就業權益得到更好保障,推動形成理解、關心、支持殘疾人就業創業的良好社會環境。

二、主要措施

(一)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各地建立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統計制度,制定機關、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項目推進計劃,確保「十四五」期間編制50人(含)以上的省級、地市級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小學、幼兒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縣、鄉兩級根據機關和事業單位編制總數,統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省級、地市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中國殘聯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實施國有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組織開展國有企業助殘就業專場招聘活動。選取一批業務範圍覆蓋較廣、崗位較多的國有企業,每年開發一批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國有企業應當帶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及時足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國有企業應當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新增建設郵政報刊零售亭等社區公共服務點時,應當預留一定比例的崗位專門安排殘疾人就業,並適當減免攤位費、租賃費,有條件的地方免費提供店面。各地煙草專賣管理部門對殘疾人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應當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放寬對煙草製品零售點的數量、間距要求。(國務院國資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國家郵政局、國家煙草局、中國企業聯合會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開展民營企業助力殘疾人就業活動,組織一批頭部平台、電商、快遞等新就業形態企業對接殘疾人就業需求,每年開發一批崗位定向招聘殘疾人。對在平台就業創業的殘疾人減免加盟、增值服務等費用,給予宣傳推廣、派單傾斜、免費培訓等幫扶。地方各級殘聯與民政部門、工商聯、企業聯合組織及行業協會商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加強合作,為民營企業搭建助殘就業平台吸收殘疾人就業,加強對殘疾人自主創業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指導與扶持,提供聯繫勞動項目、開展就業創業培訓和雇主培訓等服務。民營企業應當將助殘就業、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或編制專項社會責任報告。(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工商聯、中國殘聯、中國企業聯合會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實施殘疾人組織助殘就業行動。發揮各級各類殘疾人專門協會、扶殘助殘社會組織和殘疾人就業創業帶頭人等作用,選擇一批已經形成一定市場規模、運行穩定的就業項目,加大扶持力度,帶動輻射更多殘疾人就業創業。總結不同類別殘疾人就業典型案例和成功經驗,推廣「千企萬人助殘就業計劃」等項目,打造殘疾人文創基地和殘疾婦女「美麗工坊」等品牌。各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廣泛動員社會力量,開展以幫扶殘疾人就業為主題的公益慈善項目和活動。(中國殘聯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就業困難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各地建立的「陽光家園」、「殘疾人之家」、殘疾人托養機構、殘疾人職業康復機構等普遍開展輔助性就業。發揮街道、社區、殘疾人親友組織、慈善組織、愛心企業等各方作用,推動輔助性就業加快發展。地市級殘聯普遍開展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勞動項目調配工作,開發、收集、儲備勞動項目,打造產品和服務品牌。有條件的地方在輔助性就業機構設置社會工作崗位,配備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各地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殘疾人全部納入就業援助範圍,並提供更具針對性的重點幫扶。統籌用好現有公益性崗位,促進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就業創業。(中國殘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實施農村殘疾人就業幫扶行動。落實鞏固拓展殘疾人脫貧攻堅成果各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幫扶車間和農村殘疾人就業基地按規定通過現有資金渠道予以支持。通過提供土地流轉、產業託管、生產服務、技術指導、農用物資供應、農副產品收購銷售、融資等方面服務,扶持農村殘疾人或其家庭成員從事種植、養殖、加工、鄉村旅遊、農村電商、農村寄遞物流等行業。持續開展農村困難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項目。幫助納入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的殘疾人家庭成員就業創業。持續做好易地搬遷殘疾人就業幫扶。東西部協作和中央單位定點幫扶項目向殘疾人就業傾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文化和旅遊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郵政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實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幫扶行動。各地建立部門間殘疾人大學生信息交換機制,準確掌握在校殘疾人大學生數據,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業服務台賬,開展「一對一」精準服務。加強對殘疾人大學生所在高校的指導,做好殘疾人大學生就業相關政策宣講、技能培訓、崗位推介等工作,落實各類就業扶持及補貼獎勵政策。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行動。促進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在常住地平等享受公共就業服務。組織面向殘疾人高校畢業生的各類線上線下就業服務和招聘活動。將殘疾人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24365校園網絡招聘服務」、百日千萬網絡招聘專項行動、大中城市聯合招聘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全國人力資源市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周等活動。(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實施盲人按摩就業促進行動。支持省級盲人按摩醫院的醫療、康復、培訓等基礎設施建設,組建相應醫療管理團隊,形成區域示範中心,帶動影響周邊地區建設盲人醫療按摩機構。支持盲人醫療按摩人員開辦醫療按摩所。加快盲人保健按摩行業標準建設,提升盲人保健按摩行業整體服務水平,促進行業規範化、品牌化發展。發揮各級盲人保健按摩實訓基地作用,規範開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訓和繼續教育。多渠道開發盲人就業新形態。(中國殘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實施殘疾人就業服務提升行動。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四個一」活動,對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至少進行一次基礎信息核對,對其中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至少組織一次職業能力評估、進行一次就業需求登記、開展一次就業服務。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殘疾人就業納入服務範圍。縣級以上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完成規範化建設,建立健全就業服務內容、標準、流程等規章制度。依託重要時間節點,定期舉辦殘疾人就業服務交流活動。落實《「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關於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制度的要求,推動有條件的地方建立殘疾人就業輔導員隊伍。扶持一批殘疾人就業社會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將就業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實施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以殘疾人職業能力評估結果為依據,以勞動力市場需求為導向,鼓勵用人單位參與培訓體系建設,引導職業院校積極開發面向殘疾人的就業創業培訓項目,分類開展精準培訓。對有就業需求和就業條件的就業年齡段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創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培訓費、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加強各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建設。定期舉辦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和職業技能展示交流活動。鼓勵中高等職業院校擴大殘疾人學生招收規模,幫助具備初高中文化程度且有接受職業教育意願和能力的青壯年殘疾人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按規定享受學生資助政策。(中國殘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條件

(一)組織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殘疾人就業工作。各級人民政府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推動殘疾人就業相關政策落實。各項行動負責部門應當根據自身業務範圍,指導地方落實職責分工。各級殘聯配合有關部門完善、落實、宣傳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精準掌握並按規定共享殘疾人就業狀況與需求信息,組織實施殘疾人就業幫扶活動,開展殘疾人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

(二)政策保障。落實中央組織部、中國殘聯等部門和單位印發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為殘疾人參加招錄(聘)考試提供合理便利,合理確定殘疾人入職體檢條件。創新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形式。對符合條件的就業創業殘疾人,按規定落實相關就業補貼政策。落實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廣泛開展各類殘疾人就業服務與職業培訓。制定殘疾人就業服務與職業培訓服務管理規範。建立東西部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協調機制。將符合條件的工傷傷殘職工納入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中國殘聯、財政部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資金保障。各地要落實《「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單位印發的《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總體方案》等文件要求,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就業服務、補貼獎勵等相關資金投入,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創業,要制定殘疾人就業補貼獎勵重點項目實施辦法,合理確定補貼和獎勵標準、條件等內容。統籌用好各類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資金,避免交叉使用。對各類就業幫扶、培訓基地建設按規定給予扶持。加大對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用人單位的獎勵力度。(財政部、中國殘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信息支持。依託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和各級政務服務機構,實現殘疾人就業數據互聯互通。做好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跨省通辦」有關工作,按規定落實保障條件。依託全國殘疾人就業創業網絡服務平台,建立包括各類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培訓項目公示和證書管理、培訓評估、線上培訓資源等信息的全國殘疾人職業培訓服務與管理系統。建立全國殘疾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清單和殘疾人就業創業服務載體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退役軍人部、中國殘聯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宣傳動員。開展「2022殘疾人就業宣傳年」活動。充分利用就業援助月、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加大對殘疾人就業的宣傳力度。用通俗易懂、簡單明了的文字、圖片、視頻形式,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和新媒體平台大力宣傳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社會責任、殘疾人就業能力和潛力,宣傳殘疾人就業服務流程、需求反饋渠道和信息獲取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大對在殘疾人就業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單位和個人的表彰宣傳力度。(中央宣傳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中國企業聯合會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監督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明確各項行動負責部門和職責分工,確保相關措施落地落實。要依法維護殘疾人就業權益,堅決防範和打擊虛假安排殘疾人就業、侵害殘疾人就業權益的行為,按年度對本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各省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每年年底向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送落實情況,並在方案實施期間至少組織一次殘疾人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落實情況和效果評估。2024年底,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依託全國殘疾人就業和職業培訓信息管理系統,對本方案落實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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