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信息技術發展政策要點和生物技術發展政策要點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信息技術發展政策要點和生物技術發展政策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1988〕18號 1988年4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信息技術發展政策要點和生物技術
發展政策要點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科委等部門擬定的《信息技術發展政策要點》和《生物技術發展政策要點》,已經國務院批准,現印發給你們。請按一九八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發布十二個領域技術政策要點的通知》(國辦發〔1986〕40號)精神和要求執行。
附件:一、信息技術發展政策要點
二、生物技術發展政策要點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日
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具有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和發展迅速的特點,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流通和應用服務等各個環節都有很高的技術含量、智力投入和增值幅度;產品更新換代快,市場需求變化快,科技成果轉化為商品的過程快。信息技術的國際競爭日益激烈,正醞釀着許多新的突破。
我國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的發展,已具備了一定的規模和基礎,為國家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這些還遠遠不能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我國信息技術和產業現存的主要問題有:投資長期不足、人才緊缺;資金分散、使用不當;技術手段落後;研究開發與生產嚴重脫節;多數企業的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低,缺乏自我發展能力;尚未成為具有競爭力的高技術產業,與國際水平的差距正在繼續擴大。
針對上述問題,必須在總結歷史經驗和分析世界潮流的基礎上,按照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規律和高技術及其產業發展的特點,探求新的出路。為此,特制定信息技術發展政策。其適用範圍包括微電子、計算機、軟件、傳感器、通信設備等技術領域。根據科學技術、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我國將陸續制定信息技術發展的其他有關具體政策,如測量技術發展政策、通信裝備技術發展政策等。
本政策要點主要闡明信息技術發展的總體政策。
一、以市場和效益為目標,大力發展信息技術的商品生產
——發展信息技術和產業不應片面追求產值和盲目趕超先進水平,而應以獲得經濟、社會效益為基本目標。發展信息技術和產業,應把研究開發、產業發展和市場形成三者緊密地結合起來,以提高投入產出水平,更好地滿足用戶需求,在競爭中建立信譽;同時,應不斷積累資金,逐步壯大自己。
——要樹立正確的市場觀念,不能把社會需要等同於現實的市場容量。必須研究分析用戶的購買力和需求的變化,產品的質量和性能價格比以及產品可能達到的市場占有率,競爭對手的特點和自己的對策,市場的機會與風險,以及流通過程中的經濟、技術因素等。
——價格對信息技術和產業的發展起着重要的調節作用。國際信息技術產品價格呈現不斷降低的趨勢,必須相應地降低我國信息技術產品價格的總水平,以促進產業的技術進步與規模經濟的形成。
——信息技術的研究和開發,除個別特殊要求者外,必須切實把實現商品化和推進產業的發展作為自己的落腳點。過去許多研究和開發成果長期停留在樣品、樣機階段,未能進入市場和實現商品生產,這種狀況必須改變。
——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積極尋求和把握信息技術產品進入市場的機會,迅速作出反應,縮短研製和投產周期。確立決策的時限觀念,減少層次,提高效率。
二、在國際競爭的環境中,發展信息技術和產業
——我國的信息技術和產業的發展應當面向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在對外開放的條件下,我國的信息產業面臨着激烈的國際競爭。必須深入研究國際市場,積極開發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產品和提供符合國際先進標準的服務。只有這樣,才能提高發展起點,加速技術進步。
——引進適合國情的國外先進技術,是發展信息技術的長期政策。科研機構和企業必須對引進的技術進行消化、吸收,並根據市場需求進行開發、創新,以逐步實現國產化並創造新一代的產品。要根據信息技術和產業各個領域的特點,選擇不同類型的國際合作夥伴,通過技術轉讓、合作研究開發、合作生產、合資經營等不同方式,形成互惠、穩定的國際合作關係。
三、選擇信息技術和產業的優先發展領域,集中力量,快速推進
——發展信息技術和產業,必須改變緩慢、分散、全線推進的做法。要選擇若干優先發展領域,集中力量,快速推進。寧可少些,但要好些。
——發展信息技術和產業不要求全面趕超國際先進水平,但在優先發展領域內,產品的質量和性能價格比必須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並實現良好的經濟效益;
不追求門類齊全,但在優先發展領域內,必須保證資金、裝備和智力的投入強度,以建立具有競爭力和發展後勁的產業群體;
不提倡一切靠自己從頭搞起的「全盤國產化」,但在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種資源時,必須努力提高國產化的程度,逐步做到進出口貿易的綜合平衡,爭取在國際市場上占有一定的份額。
——選擇信息技術和產業的優先發展領域,要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具有市場機會和發展前景,能夠形成經濟規模;
國內有技術基礎,能夠在近期內掌握工業生產技術;
具有重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對推動我國信息技術和產業自身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當前,我國信息技術的優先發展領域是:
具有漢字處理功能的微型計算機和微型化小型計算機系統。
數字程控交換、光纖通信和衛星通信(含電視廣播)技術及設備。
硅模擬集成電路、硅大規模數字集成電路的設計和製造技術。
軟件工程化技術。
為微型和小型計算機配套的高密度磁記錄技術。
計算機應用系統工程和網絡技術。
計算機輔助設計、製造和測試技術。
新型傳感器技術。
自動化測量與控制技術。
優先發展領域的選擇是滾動式的,在實施過程中將根據情況及時調整和補充。
四、統籌兼顧,做到微電子、通信、計算機和軟件技術的協調發展
——應當根據用戶需求、技術基礎和經濟效益,統籌兼顧、合理部署各種檔次的計算機技術和產品的發展。
當前重點發展八位、十六位通用計算機及其配套外部設備,以及應用於最終產品的四位、八位、十六位單板機和單片機,同時積極發展過程控制技術。
加強微型化小型計算機和三十二位微型計算機系統及工作站的研究開發,並逐步形成生產能力;要重視配套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數據庫和網絡技術的研究開發與應用。
重視大型計算機的研究、開發。發展大型機,不能多種型號並進,要綜合考慮市場需求與世界主流產品的發展方向,預測產品的生存期,慎重選型;要在全國範圍內加強聯合,集中精幹隊伍,進行有關的研究開發;要積極採取適宜的國際合作方式,力爭使大型機達到合理的性能價格比,並形成生產能力。
——通信技術方面,重點發展結構模塊化數字程控交換機和大容量多模、單模光纖通信系統;協同發展光纖、光端機和電端機;完善、推廣中小型數字衛星通信地面站和電視廣播單收站;積極開發遠程幹線通信大型地面站。各種通信裝備必須符合國內公用通信網或專用通信網規定的進網要求。
計算機和通信的結合,是現代信息技術發展的重要趨勢,應特別重視。通信網是計算機系統聯網的基礎,通信網的發展必須先行。重視發展數據通信業務,特別重視利用公用用戶電報網和公用自動交換電話網,開辦報路和話路數據通信。積極開發分組交換技術,加速國家公用數據通信網的建立。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制定數據通信規程。統一接口標準,實現局部網和公用數據網的互聯。
——現代信息技術中硬件和軟件是相互依存、相互支撐,並在一定程度上相互轉化的。在注意計算機、通信和軟件協調發展的同時,我國的軟件產業在一定時期內,可以也應當相對獨立於硬件製造業,先行或並行發展。
建立和發展包括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維護和服務的軟件產業,以發揮智力資源的潛力,廣泛地開拓信息技術在各方面的應用。其中,特別關注軟件出口的發展。
加強軟件的工程化和商品化,重視固件技術的開發。要加強軟件的質量管理,制定軟件產品標準規範和計價政策,改變軟件產品價格過低的狀況,並採取立法措施保護軟件產權。
——微電子技術應把為優先領域中的計算機和通信設備的配套放在重要位置。積極開發和應用計算機輔助設計、製造和測試技術,提高定製、半定製集成電路的開發和生產能力,實現整機與器件的緊密結合。
從發展消費類產品入手,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加快完善中低檔微電子產品的生產技術,要使材料、工藝和質量控制技術配套,提高產品的可靠性和合格率。
組織適當力量進行新技術、新材料的研究開發。
——對於國際上尚未成熟,但已具有市場前景的技術,要抓住時機,選擇重點,組織攻關。如:建立在計算機和通信技術基礎上的開放式、交互式教學技術,光記錄數據存儲技術,計算機輔助文字語言翻譯技術等。
五、實現信息產業的規模經濟和生產合理化
——按照固定資產和技術投資的密集程度,以及市場需求和成本構成,分別核定各類信息技術產品生產的合理經濟規模,以此作為調整產業內部結構和審定建設項目的一項重要依據。
——打破部門、地區之間的壁壘,發展經濟技術的橫向聯合。應以其有競爭優勢的產品系列和應用系統為龍頭,建立科研、開發、製造、應用、銷售、培訓和服務緊密結合,元器件和整機銜接配套的企業集團。要在調整改組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化分工和集約化生產,形成能夠向用戶提供成套應用系統和全面服務的企業群體。
——選擇經濟實力雄厚、智力資源相對集中、配套支撐條件比較齊全、信息技術和產業已有基礎的地區,引導和推動信息技術企業、研究單位、高等學校的聯合,形成集團。增強重點項目的投資強度並實施必需的後續投資,集中力量進行基地式建設,形成我國信息產業的主導力量和相對優勢。
——信息產業的技術創新和市場機會十分活躍、變化迅速。對此,中小企業可能比大企業具有更靈活的反應能力。對具有合理經濟規模和開發能力的中小企業,要運用經濟槓桿給予支持和幫助,並鼓勵大企業、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在技術和管理等方面給予指導。
——推行企業技術標準制度,建立生產技術和管理現代化的示範工廠。要分別制定優先發展領域中的企業所必需具備的生產技術、廠房設施、製造設備、開發手段、質量控制和人員素質的標準。要擇優扶持,淘汰落後。達到技術標準的企業,才能獲得國家給予信息產業的優惠政策和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支持。
——採取與世界主流技術和產品兼容的方針。在產品和服務方面,要制訂與國際一致的規範和標準,並建立標準審查制度和測試機構。大力推行技術和產品的標準化、系列化,推行產品的優先系列和品種。同時,高度重視最終產品的適用性、新穎性和多樣化。
——在一定期限內,國家在稅收、信貸、折舊等方面對信息產業中的企業和企業集團,採取優惠政策,以使我國信息技術和產業在轉入良性循環的起動階段及成長中,具有自我發展能力。
六、加強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推動技術創新
——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應從市場出發,分為面向現實和面向未來兩個層次。面向現實的近、中期研究開發是信息技術發展的主戰場,與產業緊密相連。大多數從事技術開發的科研機構,應成為企業集團的緊密型組成單位,或與企業合為一體,以加強生產工程的研究開發及技術創新與生產工程的銜接。面向未來的中、長期研究開發是為了在若干重要領域內建立必要的技術儲備,以確保發展後勁。從現在起,必須支持並組織精幹優秀的科技力量,鍥而不捨地跟蹤處於國際前沿的信息科學技術。
——必須強化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提高企業的研究開發經費占銷售總額的比例,並攤入企業的生產成本。經過批准,允許一些企業和企業集團,按照國際上同類企業或企業集團(公司)的水平,提取研究開發經費。
改善企業的投資結構。重視產品設計、開發手段、製造工藝、測試分析等技術性投資,以提高企業的技術密集程度。
——支持以技術創新為目標的研究開發,進行多種形式的橫向聯合,逐步形成有競爭能力的企業或企業集團;通過改變撥款制度,從根本上改變研究開發工作中低水平重複的狀況;發展多種形式的技術市場和技術交流服務,加速技術創新成果的擴散。
——為保證大規模技術創新的連續性,研究開發機構必須在智力結構、投資強度和研究設施等方面,達到能夠實現自身不斷發展和良性循環的「臨界質量」。
對於面向未來的研究開發,在國家組織的重點攻關中,國家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和良好的生活條件,實行開放式的柔性研究體制、學術帶頭人負責制和科研人員聘任制。
——在具有重要意義和潛在市場的若干領域裡,開展面向未來的中、長期研究開發活動。這些領域包括:超大規模集成電路和超高速集成電路技術、綜合業務數字網絡技術、軟件自動化技術、柔性生產技術、人工智能和智能計算機系統等。
七、應用信息技術,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
——信息技術具有很強的增值性和滲透性,它的應用遍及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要加速信息技術的推廣應用。在推廣應用中取得效益,培養人才,開拓市場,積累資金,進一步推動信息技術和產業自身的發展。
信息技術的應用,要積極採用投入產出水平高、適用性強的先進技術,要制定應用信息技術的裝備政策,以提高國民經濟各部門的技術水平。並把應用信息技術提高國民經濟各部門技術水平的措施納入國家規劃和計劃。
——國家及政府部門對重大信息系統工程的需求,是投資類信息技術產品和技術服務的重要市場。重大工程系統(含國家信息系統)的建設應突破部門的局限,實行招標制。要強化相應的信息系統工程開發能力,給予專項基金和優惠貸款的支持,促進研究開發和應用服務的緊密結合。要鼓勵具有長期需求的使用部門以各種形式,向製造、服務部門橫向投資。
——要應用信息技術為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服務,以加速國民經濟的現代化。
積極發展應用微電子技術的數控和數顯機床、智能化儀器儀表和電工等機電產品,使產品升級換代;
在主要行業的典型生產過程中,要積極開發和推廣監測與應用控制裝置、控制與調度系統,以提高質量,節約能源,降低消耗,保護環境;
積極開發和推廣各行各業的計算機輔助設計實用系統和計算機測試實用系統,以優化產品設計和工程設計,縮短開發周期;
積極開發和推廣企業信息管理系統,推動企業管理現代化。要分別情況採取局部信息管理和全面信息管理,並將其應用於企業的經濟分析和經營決策等。
——在統計、計劃、經濟管理、銀行、財稅、外貿與商業等領域中,要逐步建立與完善業務信息系統。銀行電子信息服務系統對我國經濟建設有着特別重要的意義,應當加速建立和發展。
——積極發展民用電子視聽產品,發展適合人民消費水平的電子學習裝置和智能化玩具,以開發兒童和青少年的智力。重視在醫療保健等方面信息技術的應用,以提高人民生活質量。
——加強在氣象、水利、國土資源調查等方面信息技術的應用;開發為教育服務的信息技術產品;開發檢測、控制污染和保護環境方面信息技術的應用,為社會發展服務。
——積極應用信息技術,提高重點傳統出口產品的開發、生產和經營能力;發展新一代的出口產品,以增強對國際市場的適應能力。
——加強有關信息技術應用的基礎技術工作。要十分重視發展信息技術應用的公共支持技術及其產品,避免重複開發。要圍繞國內的主流機型和重點應用領域,開發通用軟件包、軟件工具及其環境支撐,以及數據庫、模型庫、方法庫等。
八、積極發展信息技術服務業
——加強信息技術服務的產業化,使其成為信息產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予以特別的重視和扶植,使其比產品製造業有更快的發展。
——逐步建立和積極發展包括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系統集成、軟件經營(含軟件市場管理)、信息處理、遠程計算、機房設施、安裝調試、人員培訓、技術諮詢、維修服務、軟件維護、計算機租賃和計算機輔助設計、測試等軟硬件一體化的多層次和多功能的應用服務體系。積極促進建立各種類型的、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信息提供業。
——發展信息技術服務業,要充分發揮國家、集體和個人的積極性,大、中、小並舉,以中、小型為主。在經營方法和地域分布上,要儘量與用戶接近,避免不必要的集中。
正在興起的民辦信息技術服務業,開始顯示活力,應為其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中應列入信息技術服務業,制訂信息技術服務業的統計指標體系,並將其納入國家統計渠道。
九、正確處理信息共享與安全保密的關係
——着重考慮信息的開放使用問題,最大限度發揮各類信息系統的效益,逐步推進它們的商品化。同時,要保證國家機密的安全和防範信息犯罪。
——加強信息分類編碼、信息交換格式及規約等的標準化和規範化工作,以利於信息資源的共享。
——修改和制定各項有關信息管理的法律和法規,劃定各類信息保密範圍、等級和時限,以及制定相應的技術和行政措施。
承認並保障單位及個人使用、轉讓以及保守其專有信息的合法權利。
——重視現代信息保密技術的開發應用,提高信息安全工作的水平。
十、提高信息產業出口創匯能力
——經過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建立信息產業出口基地和發展重點創匯產品。出口基地應具有必要的對外自主權;要充分掌握國際市場信息,增強快速反應能力。允許企業單獨或聯合建立國外銷售系統,利用外國代理商,以開拓國外市場。
——在組織重大項目的技術引進中,要實行技貿結合,堅持統籌規劃,統一標準,要保證一定的投資份額用於消化吸收,為開發創新和出口創匯準備條件。
——對具有確切節匯效益的產品開發、生產和應用的單位,都應給予節匯獎勵和優惠,直至視同出口。經過核定和批准,對這類單位應給予一定比例的外匯支持,或允許在國內銷售時向用戶收取一定額度的外匯。
——國際市場對信息技術產品的需求是分層次的。要把技術、製造和服務力量集中用於具有市場機會、適當技術難度的產品和應用系統。
十一、普及信息技術知識,加強人才培養
——廣泛普及信息技術的基礎知識,以提高全國人民對信息技術的認識。首先應從基礎教育做起,在小學、中學和大學,按不同程度進行計算機知識和技術的教育。同時,在全國人民中大力宣傳和普及信息技術知識。
——在各行各業中,大量培養具有應用信息技術能力的複合知識結構人才。對現有專業技術人員,要有計劃地組織計算機應用技術的培訓、進修和課題實踐,逐步形成高級、中級、初級人員合理配置的宏大應用人才隊伍。
——信息技術和產業的發展,主要取決於它所擁有的知識和人才。信息產業職工隊伍,要提高素質,裁減冗員,以形成合理的層次配置;要增加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員比例,並建立繼續教育制度;要努力培養高中級技術人才以及經營銷售、信息服務、外事外貿人才;要嚴格控制一般勞動力的增長。
——要通過技術和產業發展的實踐培養高、中級信息科學技術人才。對這類人才要採取特殊的激勵措施,例如:定期業務休假,國內客座研究開發,出國訪問、交流、進修以及國際合作研究開發等,使他們不斷提高專業水平,擴大信息視野,增強能力。
——要引進國外信息技術智力。可以聘請國外學者和專家來我國講學、交流或諮詢、合作研究開發或從事技術管理,以吸收先進的專業知識、技術成果和管理經驗,加快科技和經營管理人才的成長、提高。
——鼓勵科技人員從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向企業流動,以加強第一線生產工程的技術力量,加速科技成果向商品生產的轉化,並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造就一批既懂科學技術、又懂經營管理的企業家。
生物技術是以生命科學為基礎,利用生物體系(組織、細胞及其組分)和工程原理,提供商品或社會服務的綜合性科學技術。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和大多數學者的意見,生物技術主要包括基因工程、細胞工程、酶工程和發酵工程四個方面。
傳統的生物技術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例如,微生物發酵技術已在食品、製藥、輕工等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並在世界範圍內形成了龐大的產業。
七十年代以來,隨着基因重組技術、細胞和原生質體融合技術、酶(或細胞)的固定化技術、動植物細胞大規模培養技術、現代生物反應器技術以及分離純化技術的迅速發展,生物技術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生物技術為解決人類面臨的食品與營養、資源與能源、環境與健康等重大問題開闢了新的途徑,並逐步形成了一批新興產業。這將對產業結構的調整、有關行業的技術改造產生深遠影響。
我國生物資源豐富,為生物技術的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我國對於生物資源的利用和改造有着悠久的歷史,在農業、食品釀造和醫藥衛生方面,為人類做出過傑出的貢獻。
新中國成立後,逐步建立了抗生素、氨基酸、有機酸和酶製劑等近代發酵工業。七十年代以來,又開展了現代生物技術的研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研究成果。這些都為進一步發展我國的生物技術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研究人員與工程技術人員不足,力量分散,專業不配套;基礎研究落後,開發研究極其薄弱,支撐條件不足;研究、開發同生產嚴重脫節,科研成果很難轉化為生產能力;傳統生物技術產業水平低,裝備陳舊落後。
本世紀內,應緊密圍繞新興產業的建立和傳統產業的改造來發展我國的生物技術。應從獲取綜合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出發,組織安排好基礎研究、應用研究、開發研究、產品生產、配套技術開發以及裝備製造等各個層次和環節的工作。要以產業的發展促進和提高我國生物技術的科研水平,使生物技術為我國經濟振興作出應有的貢獻,並為下一世紀初開創生物技術發展的新局面奠定基礎。
一、優先發展醫藥衛生、輕工與食品、農林牧漁領域內的生物技術新產品,儘快形成生產體系
集中力量,突出重點,優先發展一批國內急需、技術成熟、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國內有一定基礎和條件的生物技術新產品。
——醫藥衛生領域,優先發展醫療診斷用酶製劑和生化試劑、單克隆抗體、基因工程疫苗、活性多肽、氨基酸系列產品,以及利用動植物細胞大規模培養技術生產的次生代謝產物。
——輕工與食品領域,優先發展新型食品和工業用酶製劑、食品添加劑與飼料添加劑、食品加工用生物製劑、單細胞蛋白及其系列產品。
——農林牧漁領域,優先發展應用現代生物技術和常規育種技術相結合的手段,培育優質、高產、抗病、抗逆的動植物優良品種;應用組織培養和脫毒技術,實現某些林木、果樹、經濟作物、蔬菜、緊缺和名貴中草藥及觀賞植物的快速繁殖,並促進生產體系的形成;應用胚胎移植、核移植等技術進行家畜的良種繁育,開發優良魚種。此外,用於動植物疾病監測診斷和免疫預防的單克隆抗體、基因工程疫苗、動植物生長激素等新生物製劑,也應積極發展。
——化工和能源等領域,要合理部署研究與開發工作,主要包括,微生物農藥、微生物多糖、生物能源、綜合利用可再生資源、生物技術合成精細化工產品、基本化工產品等。為本世紀末或二十一世紀初,開發更多的生物技術新產品奠定基礎。
二、採用現代生物技術,加速傳統產業的技術改造
在生物技術得以廣泛應用的領域內,積極採用現代生物技術加速傳統產業的改造,提高技術水平和裝備水平,以增加品種,提高產品質量和產量,節約能源和原料,減少污染。為此應主要採用現代生物技術與常規技術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優良菌種的選育;大力研製新型發酵設備、分離純化裝置和監測分析儀器;積極採用酶工程和發酵工程新技術,改革傳統的生產工藝。
——醫藥領域的重點是,改造抗生素工業和生物製品工業,提高收率和產品質量,增加新品種,達到產品結構合理、品種配套。
——食品與輕工領域的重點是,改造酶製劑工業,提高現有酶種的質量,增加酶產品的品種、劑型、規格;改進洗滌劑用酶和皮革用酶的產品性能;改造澱粉深加工工業、調味品工業以及酒和飲料工業,以增加品種、改進產品質量、縮短生產周期、提高原料利用率。
——化工、農林及環境保護等領域的重點是,對工業溶劑、農用抗生素和獸用生物製劑等傳統工業進行改造;提微生物殺蟲劑的殺蟲能力;加速酶催化劑在某些化工生產中的應用,以簡化生產工藝、節約能源、提高效益;積極發展利用酶(包括固定化酶)和微生物治理工業污染的技術。
三、大力加強生物技術的開發工作
根據我國經濟建設的迫切需要和生物技術開發工作極其薄弱的現狀,要圍繞重點新興產業的建立和傳統產業的改造,建立開發工作中的關鍵技術體系,並使其不斷得到加強,以促進科研成果迅速轉化為生產力。
——加強生物反應工程及其放大規律的研究,研製各種結構簡單、低耗、高效、運行可靠、易於控制的裝置和系統,如新型生物反應器、固定化酶(或細胞)連續反應裝置、多酶反應系統等。
——加強生物技術產品分離純化技術的研究和開發,發展新型的分離技術與設備、分離純化新方法和新型分離介質,並加速其工業化應用。
——推進機械、電子、化工、材料等技術在生物工程領域中的應用,加強有關配套技術的開發,強化成系統的設計能力。要對工藝流程、設備選型、生物反應過程的控制、後處理、產品質量檢測、環境監測與保護等各個環節進行系統開發,並為生產設計提供充分的技術和經濟數據。
——在智力和技術密集並具備一定生產條件的地區,採取多種形式把有關的科研單位、高等學校和企業聯合起來,發揮各自的專業特長和優勢,集中力量開發急需的重大技術。要建立應用現代生物技術的示範性工廠(場),為產業發展提供成套技術,培訓配套技術人才。
——鼓勵科研單位、高等學校與企業掛鉤或聯合,建立多種形式的科研生產聯合體或科研型企業。要注意利用我國的資源優勢,對技術層次較高、在國際市場上有競爭能力的產品,進行協同攻關,力爭多出口創匯。
——大力開拓技術市場,積極推廣適合企業需要的技術,做好技術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好企業對新技術的消化和吸收。
四、重視生物技術的基礎研究,合理部署生物技術的縱深配置
開展基礎研究,可以為改進現有技術和發展新技術提供理論基礎,也是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和培養人才的重要條件,必須予以足夠重視,並使其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
——積極開展基因的分離、鑑定、合成、修飾,以及轉錄、表達和調控(包括新的載體和受體系統)的研究。
——開展雜交和雜種細胞篩選體系、外源基因的親和性和遺傳穩定性的研究,以及動植物細胞分化、脫分化、形態發生、細胞無性系變異、體細胞遺傳的研究。
——對酶的催化特性、固定化酶的活性及穩定性、細胞反應動力學、蛋白質的定向設計、酶分子修飾進行研究。
——進行發酵過程微生物代謝調控及反應動力學的研究,均發酵過程的最優化提供必要的依據。
——根據我國生物資源的潛力和生物技術長遠發展的需要,適當開展有關基礎學科的探索性研究。
——加強生命科學與工程技術科學及其他自然科學的橫向聯繫,鼓勵和支持在學科交叉點上產生有應用前景的新思想和新技術。
五、發展和健全必要的生物技術配套基礎設施
必要的配套基礎設施,是生物技術發展的基本條件,是影響生物技術科研成果迅速轉化為生產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這方面的問題必須儘快得到妥善解決。
——逐步發展完善有關實驗動物、工具酶、同位素標記化合物、小牛血清、固定化載體、分離培養介質、特殊試劑的生產和供應體系,注意建立並發展生產基地,逐步做到國內自給;同時要疏通進口渠道,簡化進口手續,以保證和加速有關研究工作的進展。
——加強專用器材的研製和生產,使生物反應器、傳感器、專用儀器儀表、分析測試儀器、生物器皿,以及微生物與細胞培養、產品分離與提取、蛋白質和核苷酸序列分析及合成、環境監測等裝置,逐步實現系列化、標準化生產;提高現有專用器材生產廠的產品質量和開發新產品的能力。
——廣泛收集生物資源,在有條件的研究單位建立菌(毒)種庫、細胞庫、基因庫、實驗動物中心以及生物技術數據庫,並建立各種庫的專業性全國管理機構,制定有關組織管理條例。
六、加強生物技術的國際學術交流、技術合作和技術引進
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是發展我國生物技術的重要途徑之一,必須開拓渠道並做好組織協調工作。
——積極創造條件,建立一批設備先進、具有特色、配套的開放性專業實驗室,聘請與吸收國內外優秀科學技術人員從事研究工作,開展國際性的合作研究以及國內各部門間的合作研究,填補國內重要的空白領域。
——優先引進的技術是,國內急需、國外已成熟而依靠國內力量短期難以解決的重大技術體系中的關鍵技術,裝備製造技術以及有重大社會經濟效益的生物產品生產技術。並注意引進國內已有技術所需要的配套技術。當前,應重點引進產物分離純化技術、細胞大規模培養技術、生物反應自動監測與控制技術,以及生產重要產品的高產菌株、細胞株和生產工藝等。
——對於不適合我國國情的、一時不易消化吸收和推廣應用的技術及產品,應限制引進。重大技術項目的引進要由主管部門組織可行性論證,建立引進項目資料庫,加強管理,避免重複引進。
——積極組織力量,有計劃地做好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工作,發展適合我國國情的技術;並按照有償轉讓的原則,做好推廣應用工作,以儘快形成生產力。
七、開展生物技術的立法工作
為充分發揮生物技術的潛力,防止生物技術可能出現的副作用,保證生物技術迅速、健康地發展,必須開展生物技術的立法工作。
——生物技術的發展涉及到人類健康、環境和安全等一系列問題,急需制定專門的安全法規,並建立相應的監督制度和機構。安全法規的制定要從實際出發,既要考慮到安全可靠,又要有利於生物技術的發展。
——加強對生物技術產品的管理工作,要設立相應的機構,組織制定並執行新產品的質量標準、鑑定方法,註冊條例和審批條例。
——立即着手制定生物資源法,以加強生物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積極開展生物資源的對外交換,同時嚴格控制有重大經濟價值的生物資源外流;注意保護我國的野生、名貴、稀有和瀕危物種的遺傳資源。
八、加強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的領導和協調
生物技術涉及的學科和部門很多,亟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基礎研究、應用研究、中間試驗、推廣應用和人才培養等環節的工作,並協調好它們之間的關係,以便減少低水平的重複,集中力量,協同攻關。逐步形成一支專業配套、層次合理的生物技術研究和生產隊伍。
——採取有力措施,加強現有機構的領導職能和協調職能。這些職能包括:定期發布生物技術發展指南;組織實施國家重點項目;協調各部門、各地區的研究與開發工作:組織鑑定和評議重大科技成果;組織開展生物技術的立法工作;代表國家組織審議對外合作交流和重大引進項目。
——建立不同行業、不同專業的信息交流和反饋制度,廣泛收集有關資料,系統研究國內外生物技術發展的現狀及趨勢,對有關技術和經濟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與評價。
——開展生物技術發展戰略和政策的研究,為國家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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