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務院參事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務院參事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1994〕18號
1994年1月2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

國務院參事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

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1994〕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參事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已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印發。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國務院參事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國務院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3〕25號)的規定,保留國務院參事室,為國務院直屬機構(與中央文史研究館合署辦公),是具有統戰性、諮詢性的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承辦國務院選聘參事、館員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參事對政府工作的某些方針、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反映。

(三)組織參事對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規草案進行研究,提出意見。

(四)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支持參事、館員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

(五)支持參事撰寫和整理文史資料,安排館員進行文史研究、書畫創作等活動。

(六)了解各地參事室和文史館的情況,對各地參事室、文史館工作中共同性、政策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意見,組織交流工作經驗。

(七)組織參事、館員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參事、館員的政治思想水平,並在工作中貫徹執行。

(八)為參事、館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做好生活服務工作。

(九)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國務院參事室設1個司級機構: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參事活動的組織、安排,與各地參事室的在系,機關內部工作的綜合、協調和人事、財務等工作。

內設處級機構中的文史業務處,對外稱中央文史研究館辦公室。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現有國務院參事29名、中央文史研究館館員29名。參事、館員編制單列。

國務院參事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3名。其中,參事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央文史研究館館長1名;司局級領導職數3名。

後勤、老幹部服務機構及編制,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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