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22〕37號
2022年10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22年/第3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第十次
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
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22〕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22年10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
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2022年8月29日,李克強總理在第十次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深刻轉變,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着力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穩住宏觀經濟大盤,推動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為確保會議確定的重點任務落到實處,現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依靠改革開放釋放經濟增長潛力

編輯

(一)繼續把培育壯大市場主體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着力點,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給予同等政策支持。(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落實好《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抓緊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切實解決個體工商戶在經營場所、用工、融資、社保等方面面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維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穩定個體工商戶發展預期。(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入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進一步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建立健全市場競爭狀況監測評估和預警機制,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護、市場分割,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清理招投標領域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置的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暢通招標投標異議、投訴渠道,嚴厲打擊圍標串標、排斥潛在投標人等違法違規行為。(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以及省級規劃的重點項目,運用「放管服」改革的辦法,打通堵點卡點,繼續採取集中辦公、並聯辦理等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強化要素保障,推動項目儘快落地。同時,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和相關業主單位的責任,加強監督。(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審計署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依託推進有效投資重要項目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協同,高效保障重要項目儘快落地,更好發揮有效投資對經濟恢復發展的關鍵性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落實好重要項目用地、規劃、環評、施工許可、水土保持等方面審批改革舉措,對正在辦理手續的項目用海用島審批實行即接即辦,優化水利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程序,推動項目及時開工,儘快形成實物工作量。(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依法盤活用好5000多億元專項債地方結存限額,與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相結合,支持重點項目建設。在專項債資金和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使用過程中,注重創新機制,發揮對社會資本的撬動作用。引導商業銀行擴大中長期貸款投放,為重點項目建設配足融資。(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指導政策性開發性銀行用好用足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額度和8000億元新增信貸額度,優先支持專項債券項目建設。鼓勵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等通過銀團貸款、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按照市場化原則加大對重要項目建設的中長期資金支持力度。(財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抓緊研究支持製造業企業、職業院校等設備更新改造的政策,金融機構對此要增加中長期貸款投放。完善對銀行的考核辦法,銀行要完善內部考評和盡職免責規定,形成激勵機制。持續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改革和傳導效應,降低企業融資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繼續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發揮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製作用,釋放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改革效能,促進降低企業融資和個人消費信貸成本。督促21家全國性銀行完善內部考核、盡職免責和激勵機制,引導商業銀行擴大中長期貸款投放,為設備更新改造等配足融資。(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負責)

(五)落實好階段性減征部分乘用車購置稅、延續免徵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放寬二手車遷入限制等政策。給予地方更多自主權,因城施策運用好政策工具箱中的40多項工具,靈活運用階段性信貸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關部門和各地區要認真做好保交樓、防爛尾、穩預期相關工作,用好保交樓專項借款,壓實項目實施主體責任,防範發生風險,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同時,結合實際出台針對性支持其他消費領域的舉措。(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延續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組織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和汽車「品牌向上」系列活動,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促進汽車消費。(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稅務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實施好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政策,積極開展家電以舊換新和家電下鄉。辦好國際消費季、家電消費季、中華美食薈、老字號嘉年華等活動。加快培育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儘快擴大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促進消費持續恢復。(商務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企業到國際市場打拼,在公平競爭中實現互利共贏。加強對出口大戶、中小外貿企業服務,幫助解決生產、融資、用工、物流等問題。加大對跨境電商、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支持力度,線上線下相結合搭建境內外展會平台,支持企業穩訂單拓市場。(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中國貿促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2022年底前再增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加快出台更多支持海外倉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貿促機構、會展企業以「境內線上對口談、境外線下商品展」方式舉辦境外自辦展會,幫助外貿企業拓市場、拿訂單。(商務部牽頭,中國貿促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創新貿易金融產品,提升貿易融資服務水平。支持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為海外倉企業和項目提供定製化的信貸產品及出口信保等金融產品和服務。(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繼續深化通關便利化改革,推進通關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提升港口集疏運水平,暢通外貿產業鏈供應鏈。(海關總署、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2022年底前,依託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台,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聯動,開展進口關稅配額聯網核查及相應貨物無紙化通關試點。在有條件的港口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海關總署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推動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等多式聯運改革,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降低綜合貨運成本。2022年11月底前,開展不少於100個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建設。(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鐵路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保障外資企業國民待遇,確保外資企業同等享受助企惠企、政府採購等政策,推動一批製造業領域標誌性外資項目落地,增強外資在華長期發展的信心。(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中國貿促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關於以製造業為重點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的政策文件,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高標準落實外資企業准入後國民待遇,保障外資企業依法依規平等享受相關支持政策。(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更好發揮服務外資企業工作專班作用,完善問題受理、協同辦理、結果反饋等流程,有效解決外資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問題。(中國貿促會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面向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的政務服務效能

編輯

(九)繼續行簡政之道,放出活力、放出創造力。落實和完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制度,堅決防止清單之外違法實施行政許可,2022年底前省、市、縣級要編制完成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加快實現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區和不同層級同標準、無差別辦理。(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2022年底前,省、市、縣級人民政府按照統一的清單編制要求,編制並公布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022年底前,對行政許可事項制定實施規範,明確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序等內容,持續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強化監督問責,堅決防止清單之外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不斷強化政府部門監管責任,管出公平、管出質量。依法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完善監管規則,創新適應行業特點的監管方法,推行跨部門綜合監管,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國務院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關於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對涉及多個部門、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監管事項,加快建立健全職責清晰、規則統一、信息互通、協同高效的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切實增強監管合力,提高政府監管效能。(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針對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侵權假冒多發的重點領域,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對重大典型案件開展督查督辦,持續營造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入落實行政處罰法,堅持過罰相當、寬嚴相濟,明確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切實解決一些地方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簡單粗暴、畸輕畸重等問題,決不能搞選擇性執法、「一刀切」執法、逐利執法。嚴肅查處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違法違規行為。(司法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進一步推動各地區各部門分別制定本地區本領域行政裁量權基準,指導督促各地區儘快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調整機制,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規範行政執法,避免執法畸輕畸重。(司法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規範行政罰款行為,抓緊清理調整一批違反法定權限設定、過罰不當等不合理罰款事項,進一步規範罰款設定和實施,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執法等行為。(司法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按照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要求,全面清理市場准入隱性壁壘,推動各地區、各部門清理廢除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落實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抓緊推動清單事項全部實現網上辦理,建立健全違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投訴渠道,健全處理回應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出台細化落實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的配套政策文件,編制登記註冊業務規範和審查標準,在全國推開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完善企業名稱爭議處理機制。(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強政務數據共享,推進企業開辦註銷、不動產登記、招工用工等常辦事項由多環節辦理變為集中辦理,擴大企業電子營業執照等應用。(國務院辦公廳、自然資源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2022年底前實現企業開辦、涉企不動產登記、員工錄用、企業簡易註銷等「一件事一次辦」,進一步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國家政務大數據平台建設,依託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不斷完善政務數據共享標準規範,提升政務數據共享平台支撐能力,促進更多政務數據依法有序共享、合理有效利用,更好滿足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實時更新、權威可靠的企業電子證照庫,並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互聯互通,推動電子營業執照和企業電子印章跨地區跨部門互信互認,有序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在市場准入、納稅、金融、招投標等領域的應用,為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提供便利。(國務院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再推出一批便民服務措施,解決好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關鍵小事」。(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延長允許貨車在城市道路上通行的時間,放寬通行噸位限制,推動取消皮卡車進城限制,對新能源配送貨車擴大通行範圍、延長通行時間,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公安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開展「互聯網+考試服務」,建立中國教育考試網統一用戶中心,豐富和完善移動端功能,實行考試信息主動推送,進一步提升考試成績查詢和證書申領便利度。(教育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進一步擴大營商環境創新試點範圍,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以點帶面促進全國營商環境不斷改善。(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密切跟蹤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推進情況,及時總結推廣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市場主體歡迎的改革舉措,適時研究擴大試點地區範圍,推動全國營商環境持續改善。(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落實好失業保險保障擴圍政策,進一步暢通申領渠道,提高便利度,繼續對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確保應發盡發。加強動態監測,及時發現需要納入低保的對象,該擴圍的擴圍,做到應保盡保。及時啟動價格補貼聯動機制並足額發放補貼。加強和創新社會救助,打破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制,群眾在哪裡遇到急難就由哪裡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加強各類保障和救助資金監管,嚴查優親厚友、騙取套取等行為,確保資金真正用到困難群眾身上,兜牢基本民生底線。(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退役軍人部、國家統計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2022年底前制定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指導督促地方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社會救助範圍,優化非本地戶籍人員救助申請程序,全面推行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切實兜住、兜准、兜好睏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民政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深入推進線上申領失業保險待遇,簡化申領手續、優化申領服務,推動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應發盡發、應保盡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指導督促各地於2023年3月前階段性調整價格補貼聯動機制,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降低啟動條件,加大對困難群眾物價補貼力度,並及時足額發放補貼。(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國家統計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着力推動已出台政策落地見效

編輯

(十七)用「放管服」改革辦法加快釋放政策效能,推動各項助企紓困政策第一時間落到市場主體,簡化辦理程序,儘可能做到直達快享、「免申即享」。各級政府包括財政供養單位都要真正過緊日子,盤活存量資金和資產,省級政府要加大財力下沉力度,集中更多資金落實惠企利民政策,支持基層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資發放。嚴厲整治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等行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落實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進一步優化經辦服務流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實現企業「即申即享」。優化增值稅留抵退稅辦理流程,在實現信息系統自動推送退稅提醒、提取數據、預填報表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退稅提醒服務,促進留抵退稅政策在線直達快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022年底前,在交通物流、水電氣暖、金融、地方財經、行業協會商會和中介機構等重點領域,集中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大穩就業政策實施力度。着力拓展市場化社會化就業主渠道,落實好各項援企穩崗政策,讓各類市場主體在吸納就業上繼續當好「主角」。對200多萬未落實就業去向的應屆大學畢業生,要做好政策銜接和不斷線就業服務,紮實開展支持就業創業行動,對自主創業者落實好擔保貸款、租金減免等政策。穩住本地和外來務工人員就業崗位,在重點項目建設中擴大以工代賑實施規模,幫助農民工就近就業增收。支持平台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發揮其吸納就業等作用。同時,堅決消除就業歧視和不合理限制,營造公平就業環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持續組織開展線上線下校園招聘活動,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服務攻堅行動,為未就業畢業生提供職業指導、崗位推薦、職業培訓和就業見習機會,確保2022年底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幫扶就業率達90%以上。深入推進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直補快辦」,擴大補貼對象範圍,支持企業更多吸納重點群體就業。(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針對新冠肺炎康復者遭遇就業歧視問題,加大監察執法力度,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切實維護勞動者平等就業權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保障好糧食、能源安全穩定供應,確保全年糧食產量保持在1.3萬億斤以上。圍繞保飲水保秋糧繼續抓實抗旱減災工作。強化農資供應等服務保障,把農資補貼迅速發到實際種糧農民手中,進一步保護他們的種糧積極性。穩定生豬產能,防範生豬生產和豬肉價格出現大的波動。(農業農村部、水利部、應急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國家糧食和儲備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1.及時啟動或調整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抗旱應急響應,加大對旱區的抗旱資金、物資裝備支持力度,督促旱區加快蓄引提調等抗旱應急工程建設。加強預報、預警、預演、預案「四預」措施,及時發布乾旱預警。依據晚稻等秋糧作物需水情況,適時開展抗旱保供水聯合調度,為灌區補充水源。(應急部、水利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壓實生豬產能分級調控責任,督促產能過度下降的省份及時增養能繁母豬,重點排查並糾正以用地、環保等名義關停合法運營養殖場的行為,確保全國能繁母豬存欄量穩定在4100萬頭以上。加強政府豬肉儲備調節,切實做好豬肉市場保供穩價工作。(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煤電油氣運調節,嚴格落實煤炭穩價保供責任,科學做好跨省跨區電力調度,確保重點地區、民生和工業用電。國有發電企業擔起責任,應開盡開、穩發滿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在確保安全生產和生態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礦核增產能相關手續辦理,推動已核准煤炭項目加快開工建設。督促中央煤炭企業加快釋放先進煤炭產能,帶頭執行電煤中長期合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應急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能源局、國家礦山安監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持續推進物流保通保暢,進一步暢通「主動脈」和「微循環」,穩定產業鏈供應鏈,保障全行業、全鏈條穩產達產,穩定市場預期。(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舉措:

密切關注全國高速公路收費站和服務區關閉關停情況,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指導各地認真落實優先過閘、優先引航、優先錨泊、優先靠離泊等「四優先」措施,保障今冬明春煤炭、液化天然氣(LNG)等重點物資水路運輸。(交通運輸部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對照上述任務分工,結合自身職責,細化實化相關任務措施,明確時間表,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強化協同配合,切實抓好各項改革任務落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國務院辦公廳要加強業務指導和督促協調,支持地方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做法,推動改革取得更大實效。各地區、各部門的貫徹落實情況,年底前書面報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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