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20〕58號
2020年7月2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

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

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20〕58號


商務部:

你部關於建立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復如下:

國務院同意建立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20年7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

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對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研究審議相關工作方案和擬出台的重要政策;協調解決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重點事項,督促檢查有關方案和政策落實情況;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商務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中央財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外交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安全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統計局、國際發展合作署、銀保監會、郵政局、外匯局、知識產權局、貿促會、進出口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30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商務部為牽頭單位。

國務院分管領導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商務部、海關總署主要負責同志和協助分管商務工作的國務院副秘書長擔任副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商務部,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商務部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的副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及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工作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議,積極營造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環境;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國務院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

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胡春華  國務院副總理

副召集人:鍾 山  商務部部長

     倪岳峰  海關總署署長

     高 雨  國務院副秘書長

成  員:傅 華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楊小偉  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廖 岷  中央財辦副主任

     劉俊臣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馬朝旭  外交部副部長

     唐登傑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南平  科技部副部長

     辛國斌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王裕文  安全部副部長

     劉 炤  司法部副部長

     余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李 忠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趙英民  生態環境部副部長

     戴東昌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張桃林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

     任鴻斌  商務部部長助理

     王曉峰  文化和旅遊部黨組成員

     陳雨露  人民銀行副行長

     鄒志武  海關總署副署長

     王陸進  稅務總局副局長

     甘 霖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毛有豐  統計局副局長

     張茂於  國際發展合作署副署長

     周 亮  銀保監會副主席

     戴應軍  郵政局副局長

     鄭 薇  外匯局副局長

     周暉國  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陳建安  貿促會副會長

     胡曉煉  進出口銀行董事長

     蔡希良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委副書記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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