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成立中國五礦金屬產品進出口總公司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成立中國五礦金屬產品進出口總公司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辦函〔1992〕73號 1992年8月1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成立中國五礦
金屬產品進出口總公司有關問題的復函
經貿部、物資部:
經貿部〔1992〕外經貿管發第256號文及物資部〔1992〕物函辦字117號文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函復如下:
一、為加快流通體制改革,促進內外貿結合,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國務院同意經貿部所屬中國五金礦產進出口總公司與物資部所屬中國黑色金屬材料總公司、中國有色金屬材料總公司合資組建中國五礦金屬產品進出口總公司。
二、中國五礦金屬產品進出口總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為:鋼材、有色金屬、生鐵及經經貿部、物資部批准經營的其他物資的進出口及國內貿易業務。
三、為防止不正常壟斷和經營秩序的混亂,中國五礦金屬產品進出口總公司原則上不經營出口物資部調撥、分配的計劃內物資,如為串換品種需要,應報國家計委、國務院經貿辦批准,並控制在一定額度內。
四、中國五礦金屬產品進出口總公司的章程由經貿部、物資部聯合審核批覆。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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