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四川省請求增加碘酸鉀供應計劃問題的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四川省請求增加碘酸鉀供應計劃問題的函
國辦函〔1992〕1號
1992年1月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四川省
請求增加碘酸鉀供應計劃問題的函
國辦函〔1992〕1號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請求增加防治地甲病所需碘酸鉀供應計劃的請示(川府發〔1991〕129號)收悉。經有關部門研究,並請示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將有關問題函復如下:

       鑑於你省是地方性甲狀腺腫高發流行區,為儘快控制和消除這一地方病的危害, 保護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按我國現行的食鹽加碘標準, 決定在原供應你省三千五百六十公斤碘酸鉀的基礎上,從一九九二年度起,再增加供應五千公斤。所增數量納入國家進口計劃,並按國家醫藥管理局、衛生部《關於防治地方病用碘化鉀實行財政補貼和有關財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藥聯財字〔87〕第626號)中規定的辦法結算。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二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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