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務院企業管理指導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務院企業管理指導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1988〕67號
1988年10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務院企業

管理指導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

國辦發〔1988〕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的要求,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企業管理指導委員會,負責協調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和研究企業改革、企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企業轉換和完善經營機制,加強企業管理。具體工作由國家體改委承擔。現將國務院企業管理指導委員會組成人員通知如下

主 任:張彥寧(國家體改委副主任)

副主任:葉 青(國家計委副主任)

    劉仲藜(財政部副部長)

    程連昌(人事部副部長)

    李伯勇(勞動部副部長)

顧 問:安志文(國家體改委黨組書記)

    呂 東(中央財經領導小組顧問)

    袁寶華(中國人民大學校長、中國企業管理協會會長)

委 員:干志堅(建設部副部長)

    王裕桂(能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

    何光遠(機械電子部副部長)

    於 珍(輕工部副部長)

    劉 江(農業部副部長)

    潘 遙(商業部副部長)

    劉 岩(經貿部部長助理)

    陸敘生(物資部副部長)

    陳 元(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

    李金華(審計署副審計長)

    張 祺(國家物價局副局長)

    徐志堅(國家技術監督局局長)

    劉敏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李永貴(國家稅務局負責人)

    蔣樂民(國有資產管理局籌備組負責人)

    酆炳林(中央組織部經濟科教幹部局局長)

    張富有(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

    馮 軍(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五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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