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慶期間嚴格控制重點人員和車輛進京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慶期間嚴格控制重點人員和車輛進京的通知
國辦函〔1994〕79號
1994年8月3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國慶期間

嚴格控制重點人員和車輛進京的通知

國辦函〔1994〕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今年10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45周年紀念日。屆時在首都北京將舉行隆重熱烈、規模適度、節儉樸素的慶祝活動,這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為了確保首都國慶活動安全、順利、圓滿舉行,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就國慶期間嚴格控制重點人員和車輛進京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部門應大力支持把首都國慶活動搞好,要密切注意和了解各種社會動態,及時發現並果斷處理可能危害首都國慶活動安全的問題。國慶期間對被各地區列為企圖破壞社會穩定的重點對象、有可能滋事生非或鋌而走險的治安危險分子等,要嚴格控制進京。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加強宣傳教育的同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控制措施,落實監護、看管責任,尤其對有可能進京鬧事的人員務必逐人落實控制工作。9月上旬,北京市應對滯留在京的上述人員進行一次清理,做好勸返和收容遣送工作,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協助北京市做好這項工作。

二、9月28日至10月4日期間,嚴格控制京外機動車輛進京。因生產、生活等需要必須進京的車輛,需憑地市級人民政府辦公室(廳)的證明進京。為首都國慶活動提供服務的京外車輛進京,還需報經首都國慶遊園指揮部批准。其他京外機動車輛一律不得進京。各地在簽發進京證明時應從嚴掌握,並保證進京車輛性能完好。對上述要求,請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前發出通告,國慶期間要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嚴格車輛檢查。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四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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