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當前形勢下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當前形勢下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辦發明電〔1989〕34號
1989年6月2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本作品收錄於《江西政報/一九八九年/第十四號》和《四川政報/1989年/第8期

六月初發生的反革命暴亂已經基本平息,社會秩序逐漸恢復正常。但是,情況仍然比較複雜。極少數反革命分子並不甘心失敗,鬥爭還在繼續。在複雜的情況下,為了防止文物古蹟遭到壞人的衝擊和破壞,保證各類文物的絕對安全,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文物管理部門的領導,組織他們認真學習黨中央、國務院《告全體共產黨員和全國人民書》,特別要認真學習鄧小平同志六月九日接見戒嚴部隊軍以上幹部時的重要講話。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一切指示、命令。統一認識,遵守紀律,忠於職守。在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國務院保持一致。

二、各級人民政府領導和文物主管部門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保證文物的絕對安全。各級文博單位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文物安全防範措施,領導負責,責任到人。在社會秩序尚未全面恢復正常的城市或地區,凡無安全保證的博物館或文物開放單位,不宜急於開放,文物庫房要妥善封存,陳列展出的珍貴文物,要撤存文物庫房或轉移到安全地方妥善保管。

三、遇有緊急情況,各地人民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門要與公安、駐軍聯繫,對特別重要的文物收藏單位,要增加武裝保衛力量,保護文物安全是人民解放軍和武警、公安幹警的一項光榮任務。駐有軍隊的文博單位要主動做好宣傳和服務工作,加強軍民團結,密切協作配合,軍民共同肩負起保護祖國文物安全的重任。

四、要加強文博單位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他們保護文物的使命感和貴任心。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都要保持文博隊伍的穩定和團結。文博單位所有幹部、職工要嚴守紀律,嚴禁參與一切不利於制止動亂和暴亂的活動,並且為建立正常的社會和工作秩序努力做好各項工作。

五、提高警惕,防止一小撮暴徒和壞人在逃竄過程中把砸毀、焚燒文物古蹟作為報復對象。凡是開放參觀的文物單位,要注意觀察混跡於觀眾之中的可疑分子,如有跡象表明可能發生意外,要當即採取適當措施進行處置。

六、文物是全民族和全人類的寶貴財富。保護好文物不受損失是歷史賦予全國人民特別是文物工作者的光榮使命。目前,各級人民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作用,在確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通過文物向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一代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和革命傳統教育,幫助他們正確認識中華民族勤勞勇敢,艱苦奮鬥的光輝歷史,繼承和弘揚民族優良傳統,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為建設四化、振興中華的偉大事業而努力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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