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增設上海嘉定等出口加工區的復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增設上海嘉定等出口加工區的復函
國辦函〔2005〕53號
2005年6月3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增設

上海嘉定等出口加工區的復函

國辦函〔2005〕53號

海關總署:

  你署《關於增設出口加工區的請示》(署加發〔2005〕204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增設以下出口加工區: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區,廣東南沙出口加工區、惠州出口加工區,雲南昆明出口加工區,江蘇常州出口加工區、吳中出口加工區、吳江出口加工區、揚州出口加工區、常熟出口加工區,四川綿陽出口加工區,遼寧瀋陽(張士)出口加工區,江西九江出口加工區,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區,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區,浙江慈谿出口加工區,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區、福清出口加工區、泉州出口加工區。

  二、上述出口加工區的建設,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行設立出口加工區試點的復函》(國辦函〔2000〕3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每個出口加工區要嚴格按照批准的四至範圍(見附件)進行規劃建設。請你署通知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認真做好籌建工作,待條件具備後,由你署會同有關部門驗收。

  鑑於江蘇吳中、吳江、揚州、常熟和江西九江、河北廊坊、湖南郴州、浙江慈谿、福建泉州等9個出口加工區所在的省級開發區尚未通過全國開發區清理整頓,請你署通知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在相應的省級開發區通過審核驗收並確認出口加工區在開發區內後,再報送出口加工區的具體建設方案,由你署會同發展改革委審核批准後開工建設。

  三、你署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已設立的出口加工區的發展狀況進行評估,及時總結經驗,抓緊完善出口加工區的准入退出機制,制訂具體操作辦法,促進出口加工區健康有序地發展。同時,要研究採取措施將出口加工區所在地符合條件的加工貿易新增項目逐步引入出口加工區內,實現對加工貿易的集中規範管理,堅決防止新的重複建設,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附件:18個出口加工區規劃面積及四至範圍

                                                                                            國務院辦公廳

                                                                                         二○○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

18個出口加工區規劃面積及四至範圍

序號

出口加工區名稱

規劃面積

(平方公里)

四至範圍

1

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區

3

東至滬嘉瀏高速公路、西至鹽鐵河、南至寶錢公路、北至張江門涇

2

廣東南沙出口加工區

1.36

萬頃沙鎮十涌至十一涌、鳳凰大道至蕉門水道

3

廣東惠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澳頭新橋立交橋、西至板樟嶺、南至西四大道、北至西三大道

4

雲南昆明出口加工區

2

東至南昆鐵路、西至開發區二期主幹道、南至大羊甫、羊堡車站一線、北至雲南大學軟件學院

5

江蘇常州出口加工區

1.66

東至科技大道及江陰區界、西至通江大道、南至新竹路、北至沿江公路

6

江蘇吳中出口加工區

3

東至吳淞江大道、西至郭巷大道、南至繞城高速綠化帶、北至新車郭路

7

江蘇吳江出口加工區

1

東至蘇嘉杭高速公路、西至京杭大運河、南至夏家浜河、北至龍字灣路

8

江蘇揚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新揚圩路、西至揚子江路、南至邗江河、北至施沙路

9

江蘇常熟出口加工區

0.94

東至電廠路、西至一縱道路、南至建新塘、北至沿江高等級公路

10

四川綿陽出口加工區

0.56

東至樊華林橋、西至邊堆山石橋鋪大橋、南至高新區古泉村、北至安昌河

11

遼寧瀋陽(張士)出口加工區

0.62

東至昆明湖街、大明湖街、西至松花湖街、南至沈遼路、北至花海路、星海路

12

江西九江出口加工區

2.81

東至白馬嶺、西至昌九高速公路、南至雙瑞路、北至彭塘灣

13

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區

0.5

東至京津塘高速公路、西至錦華道(南北邊界具體以界址點控制)

14

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塘溪大道、西至林邑路和福城大道、南至福源大街、北至蘇仙大道和郴資大道

15

浙江慈谿出口加工區

2

東至四灶浦江、西至詠春河、南至濱海一路、北至九塘

16

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區

1.14

東至長安港區10號碼頭、西至長安投資區長順小區項目用地、南至閩江、北至104國道

17

福建福清出口加工區

0.81

東至經十路、西至新厝旗山、南至新江疏港公路、北至緯八路

18

福建泉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市外環路、西至曾嶺村、南至324國道、北至五道水

序號 出口加工區名稱 規劃面積

(平方公里)

四至範圍 1 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區 3 東至滬嘉瀏高速公路、西至鹽鐵河、南至寶錢公路、北至張江門涇 2 廣東南沙出口加工區 1.36 萬頃沙鎮十涌至十一涌、鳳凰大道至蕉門水道 3 廣東惠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澳頭新橋立交橋、西至板樟嶺、南至西四大道、北至西三大道 4 雲南昆明出口加工區 2 東至南昆鐵路、西至開發區二期主幹道、南至大羊甫、羊堡車站一線、北至雲南大學軟件學院 5 江蘇常州出口加工區 1.66 東至科技大道及江陰區界、西至通江大道、南至新竹路、北至沿江公路 6 江蘇吳中出口加工區 3 東至吳淞江大道、西至郭巷大道、南至繞城高速綠化帶、北至新車郭路 7 江蘇吳江出口加工區 1 東至蘇嘉杭高速公路、西至京杭大運河、南至夏家浜河、北至龍字灣路 8 江蘇揚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新揚圩路、西至揚子江路、南至邗江河、北至施沙路 9 江蘇常熟出口加工區 0.94 東至電廠路、西至一縱道路、南至建新塘、北至沿江高等級公路 10 四川綿陽出口加工區 0.56 東至樊華林橋、西至邊堆山石橋鋪大橋、南至高新區古泉村、北至安昌河 11 遼寧瀋陽(張士)出口加工區 0.62 東至昆明湖街、大明湖街、西至松花湖街、南至沈遼路、北至花海路、星海路 12 江西九江出口加工區 2.81 東至白馬嶺、西至昌九高速公路、南至雙瑞路、北至彭塘灣 13 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區 0.5 東至京津塘高速公路、西至錦華道(南北邊界具體以界址點控制) 14 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塘溪大道、西至林邑路和福城大道、南至福源大街、北至蘇仙大道和郴資大道 15 浙江慈谿出口加工區 2 東至四灶浦江、西至詠春河、南至濱海一路、北至九塘 16 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區 1.14 東至長安港區10號碼頭、西至長安投資區長順小區項目用地、南至閩江、北至104國道 17 福建福清出口加工區 0.81 東至經十路、西至新厝旗山、南至新江疏港公路、北至緯八路 18 福建泉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市外環路、西至曾嶺村、南至324國道、北至五道水
序號 出口加工區名稱 規劃面積

(平方公里)

四至範圍
1 上海嘉定出口加工區 3 東至滬嘉瀏高速公路、西至鹽鐵河、南至寶錢公路、北至張江門涇
2 廣東南沙出口加工區 1.36 萬頃沙鎮十涌至十一涌、鳳凰大道至蕉門水道
3 廣東惠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澳頭新橋立交橋、西至板樟嶺、南至西四大道、北至西三大道
4 雲南昆明出口加工區 2 東至南昆鐵路、西至開發區二期主幹道、南至大羊甫、羊堡車站一線、北至雲南大學軟件學院
5 江蘇常州出口加工區 1.66 東至科技大道及江陰區界、西至通江大道、南至新竹路、北至沿江公路
6 江蘇吳中出口加工區 3 東至吳淞江大道、西至郭巷大道、南至繞城高速綠化帶、北至新車郭路
7 江蘇吳江出口加工區 1 東至蘇嘉杭高速公路、西至京杭大運河、南至夏家浜河、北至龍字灣路
8 江蘇揚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新揚圩路、西至揚子江路、南至邗江河、北至施沙路
9 江蘇常熟出口加工區 0.94 東至電廠路、西至一縱道路、南至建新塘、北至沿江高等級公路
10 四川綿陽出口加工區 0.56 東至樊華林橋、西至邊堆山石橋鋪大橋、南至高新區古泉村、北至安昌河
11 遼寧瀋陽(張士)出口加工區 0.62 東至昆明湖街、大明湖街、西至松花湖街、南至沈遼路、北至花海路、星海路
12 江西九江出口加工區 2.81 東至白馬嶺、西至昌九高速公路、南至雙瑞路、北至彭塘灣
13 河北廊坊出口加工區 0.5 東至京津塘高速公路、西至錦華道(南北邊界具體以界址點控制)
14 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塘溪大道、西至林邑路和福城大道、南至福源大街、北至蘇仙大道和郴資大道
15 浙江慈谿出口加工區 2 東至四灶浦江、西至詠春河、南至濱海一路、北至九塘
16 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區 1.14 東至長安港區10號碼頭、西至長安投資區長順小區項目用地、南至閩江、北至104國道
17 福建福清出口加工區 0.81 東至經十路、西至新厝旗山、南至新江疏港公路、北至緯八路
18 福建泉州出口加工區 3 東至市外環路、西至曾嶺村、南至324國道、北至五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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