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中國康華發展總公司善後工作留守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中國康華發展總公司善後工作留守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函〔1990〕4號 1990年2月9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
中國康華發展總公司善後工作
留守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函〔1990〕4號
中國康華發展總公司、駐中國康華發展總公司工作組:
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決定成立中國康華發展總公司善後工作留守領導小組,由以下四位同志組成:
組 長 周傳典(原副總裁)
副組長 殷子烈(原副總裁)
組 員 王赤極(原臨時黨委專職副書記)
組 員 袁亞平(原人事部副總經理)
特此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年二月九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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