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9〕33號 2009年4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中小學
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09〕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劉延東 國務委員
副組長:周 濟 教育部部長
項兆倫 國務院副秘書長
成 員:穆 虹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魯 昕 教育部副部長
劉金國 公安部副部長
屈萬祥 監察部副部長
張少春 財政部副部長
汪 民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郭允沖 中央紀委駐住房城鄉建設部紀檢組組長
劉 寧 水利部副部長
石愛中 審計署副審計長
梁嘉琨 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
劉玉辰 地震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育部,辦公室主任由教育部副部長魯昕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意見,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領導小組組長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協調與規劃組、技術指導組和監督檢查組,由有關部門派員組成。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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