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機電設備進口協調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全國機電設備進口協調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1991〕60號
1991年9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

全國機電設備進口協調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1991〕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了加強對機電設備進口的宏觀管理,發揮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在進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克服政出多門的現象,國務院決定成立全國機電設備進口協調領導小組,其主要任務是:審議機電設備進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機電設備進口管理目錄;研究機電設備進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各有關部門的工作關係及引進工作中有關技貿結合、合作製造和消化吸收、國產化等事宜;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調整機電設備進口稅則、稅率的建議;檢查、監督和指導機電設備進口管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由國務院機電設備進口審查辦公室負責。協調領導小組由下列同志組成。(略)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日          

(本文有刪改)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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